教師涉8年前的士內攬男生腰 辯方指車箱窄難接觸 或屬社交觸碰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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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男教師多年前與兩名學生一同乘坐的士時,被指曾向其中一名中五男生攬腰及摸其大腿。該男生8年後報警,老師否認非禮,案件今(19日)在東區法院開審。該男生有出庭作供,被告沒有自辯,他的代表律師在結案陳詞時指,當時車箱環境狹窄,車箱內又有另一名同學,若當時有這情況發生,同車的同學怎會不為所動。此外,事主畢業後仍與被告聯絡,並有相約食飯,又會提及自己近況。律師指出,即使事主提及的觸碰屬實,可能只是男士之間,友善的社交觸碰,認為事主並非可靠證人。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月26日裁決,被告准以2000元保釋。

被告C.W.K(39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非禮罪,指他於2015年10月31日,一輛的士內猥褻侵犯男子X。

被告CWK被指8年前在的士內非禮一名中五男生。

事主X對事發經過說法含糊

辯方結案陳詞指,涉案控罪屬於一對一的指控,案發距今已8年,故處理X的證供時要較為小心。辯方批評,X對於事發經過的說法含糊不清,其供詞更是存在多處內在不可能性,是一個不可信、不可靠的證人。

車箱狹窄被告的手難接觸事主腰部

對於X庭上聲稱於2015年10月31日,他與被告和一名同學一同乘搭的士時,遭被告攬腰和摸大腿。辯方質疑,X背後和的士椅背之間的空隙狹窄,被告的手難以穿過該空隙,兩度伸手攬X的腰部。更甚者,X承認當時對被告的動作沒有任何反應,也沒有反抗。

有同學在場卻不為所動

辯方續指,X在報警前曾在社交媒體提及事件經過,稱當時幸好有另一名同學在場,被告才未能有進一步動作。惟根據X的描述,3人當時在的士上肩貼肩而坐,辯方質疑若非禮真有其事,在如此狹小的空間發生這麼多事,X身旁的同學怎會不為所動。

認為只是男士之間的友善觸碰

辯方又質疑,非禮事件既如X所言令其感到不舒服,X又怎會這麼多年來都未向他人提及過。X庭上曾解釋指,這是因為害怕被告在學校的權力,但又承認被告對其成績未能造成直接影響。再者,被告於2017年已畢業,離開了X的權力範圍,卻依然與被告保持友好聯絡,更會向他更新自己近況和約食飯。辯方最後指,兩人案發時為師生關係,即使涉案觸碰真有其事,亦可能只是男士之間友善的社交觸碰。

案件編號:ESCC 160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