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車】生意不似預期 應主打本地客

撰文:陳澔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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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車「七桌子×樺得園」早前開到中環香港龍舟嘉年華外擺檔,生意一連三日「亢奮」得應接不暇,不過之後又要回到海洋公園外的「死位」,「其實真是天同地比,那裏只有龍舟嘉年華十分一生意。」
14輛美食車自今年2月陸續登場,惟經營者大嘆生意不似預期,另外兩輛車主未開業先「跳車」,歸根究柢是政府錯將美食車目標顧客定為旅客,是官員「You always agree with your boss」文化所致?

美食車先導計劃為期兩年,落實經營的14輛美食車輪流到八個營運地點開檔,每次兩輛拍住經營,每隔兩周轉換位置。今期在尖沙咀營業的美食車「菠蘿仔食堂」負責人林潔惠說,龍舟嘉年華的生意不錯,最好一天賣出逾800個忌廉菠蘿包,較在黃大仙廣場時多出1.7倍,「很多年輕人又或是全家人光顧,最後一天傍晚六時許售罄;黃大仙雖然旅客多到不得了,但旅行團只停留約30分鐘,且多數吃了飯才來,所以生意較少。」

「七桌子×樺得園」負責人林瑞華指生意多少取決於營運地點,迪士尼樂園外行人路最好,黃大仙廣場及海洋公園最差,「我只剩下未到金紫荊廣場營業,但目前最差的營運地點是黃大仙,旁邊商場已有食肆,即使停泊位有人流,但位置空曠、沒有地方可坐,途人也只會是路過。」他說在黃大仙平均一日只有十單生意,營業額僅三、四百元,迪士尼泊位的營業額比黃大仙多30倍。

美食車車主需向營運地點的場地管理者繳交電費、泊車位清潔費等作為租金,當中有四個停泊點每月租金逾2萬元,以金紫荊廣場最貴,月租2.2萬元或收入的15%,其次為迪士尼樂園及海洋公園,而起動九龍東月租只需9,200元或收入的8%,林瑞華說:「有些地方生意額連付租金都做不到,我們希望租金有調整,但政府說與場地簽了約,未必能減租。」最初投資100萬元,每日成本3,000至4,000元,預計三至四年回本,「現在我們只能做到收支平衡,無錢賺又如何回本呢?」

「七桌子×樺得園」負責人林瑞華稱在海洋公園外的「死位」開檔,生意額只有龍舟嘉年華的十分一。(陳澔琳攝)
在龍舟嘉年華擺檔的美食車顧客不斷,當中九成是本地人。(倪清江攝)

2015年,時任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財政預算案中表示「研究將外地流行的美食車引入本港」,定位為旅遊項目,旅遊事務署隨即研究外地美食車的營運經驗,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更曾到訪悉尼,考察美食車營運模式,門面工夫做足,卻未有釐清美食車的基本性質及顧客群,將其硬推成旅遊項目,顧客群鎖定為旅客,而非本地居民,八個營運地點順理成章以旅客會到的地點為主,包括灣仔金紫荊廣場、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園、尖沙咀藝術廣場、中環海濱活動空間、海洋公園、迪士尼樂園、觀塘起動九龍東一號場及黃大仙廣場,將美食車與景點融為一體。林瑞華指選擇該八個地點無可厚非,但他不明白為何泊車位偏偏是營運地點範圍內最僻靜地方,就像「隨便找個地方安置我們」。林瑞華半開玩笑說:「如果讓我去多次黃大仙,我考慮不去營業啦!」

美食車由曾俊華提出,並將其定位為旅遊項目,由長官為政策定調,惟早已有意見認為定位有問題,甚至一早有批評指部分選址是「死位」,如迪士尼樂園泊車位原先定於旅遊巴停車場,以為旅客會光顧,直至開始營業之前,政府才肯將泊位改至入園遊客必經的行人路上。可惜,官僚作風仍然繼續僵化,商經局要求美食車謹守旅遊定位,優化措施只容許美食車參與旅遊發展局主辦的大型活動,並在每兩周的營運期內最多兩天申請參與具本地旅遊特色和吸引旅客的活動,無論如何也要讓美食車與旅遊扯上關係;但龍舟嘉年華的成功,卻反映美食車面向本地居民才是出路。林瑞華說:「現在最大問題是我們將美食車當作一個純旅遊項目發展,局限了生意。」他說如果優化措施沒什麼進展,幾個月後未必夠錢做下去,希望當局能讓美食車去更多的地方及活動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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