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差用假泊車證 免費享用政府合署停車場半年 判社服令180小時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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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郵政的一名郵差,涉以虛假泊車許可證,免費使用政府合署停車場近半年,廉署後來調查貪污案件時揭發,郵差承認使用虛假文書,案件今日(1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覃有方指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考慮到他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他社會服務令180小時。
被告文俊謙,39歲,香港郵政的郵差,他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
案發時被告在大埔政府合署的大埔派遞局工作,該政府合署設有一個停車場,由佳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持有香港郵政或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簽發臨時泊車許可證的車輛,可在工作日期間免費停泊在該停車場。
被告於2022年4月至10月期間,向佳定4名保安員展示兩張看來是由香港郵政發出的臨時泊車許可證,意圖誘使4人接受它們為真確的,以停泊一輛汽車在該停車場。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先後於94個工作日使用上述虛假臨時泊車許可證,並將一輛汽車停泊在該停車場,香港郵政從沒有向被告簽發相關臨時泊車許可證。
案件編號:STCC 251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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