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男生和中一女友多番性交 官指被告為性慾犯案 判囚9個月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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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六男生與中一師妹拍拖時,要師妹與他性交,師妹拒絕,男生便發脾氣並稱:「今晚一定要你個處。」師妹最後屈服,二人之後多番性交,並曾在停車場後樓梯等地方進行。兩人分手後,師妹把事件告知社工,並指自己感委屈,揭發案件。男生早前承認5項非法性交罪,法官今(10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指,男生在此段感情關係中,牽制和影響師妹。他為自己的的性慾而犯案,不理會師妹身心所受的傷害。經考慮後,法官決定判他監禁9個月。

被告張展廷,現年23歲,任職市場總監。他承認5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指他於2019年1月至11月間,和案發時13歲的X非法性交。

法官判刑時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太渴望和X發生性行為,因此口頭上施壓,並把部份責任推卸給X。他過份強調自己的性慾,少考慮X的需要。

法官指事主X原本拒絕 但為討好被告 和對方性交

此外,法官指X和被告首次性交時,剛年滿13歲。而她起初拒絕,但被告因此生氣,X為討好被告而和對方發生性行為。

法官續指,兩人的年紀相差6年,差距不算大,但被告明顯在此段關係中,牽制和影響X。他為自己的的性慾,不理會X身心所受的傷害。同時,本案非單一事件,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亦屬加刑因素。法官又指,明白被告的父母不想子女被判入獄,並望輕判被告,但法官強調判刑不可只考慮被告和其家人的意願,亦需考慮案件嚴重性。同時,法官因被告在案發前有良好品格等因素,作出減刑,最終決定就5罪判被告監禁9個月。

被告和X最後一次性交後同日分手 之後未有再見面

案情指,X於2018年12月時和被告拍拖,X當時13歲,就讀中一;被告則19歲,在同校讀中六。於翌年1月,被告在其住所的沙發和X首次性交。她原本拒絕,被告因此生氣,不理睬X。X嘗試和被告說話,被告便說:「今晚一定要你個處。」並繼續遊說X,X最後因不夠堅定答應性交。

兩人其後4度性交,包括在牛頭角下邨停車場的後樓梯性交。他們於同年11月3日最後一次性交後,同日分手,X其後未有再見到被告。X於2020年向學校社工透露她讀中一時曾和被告拍拖,兩人曾性交,X感到委屈。

案件編號:HCCC126、12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