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男生要中一女友多番性交 女方分手後仍感委屈揭發 男生認罪
中六男生與中一師妹拍拖時,要師妹與他性交,師妹拒絕,男生便發脾氣並稱:「今晚一定要你個處。」師妹最後屈服,二人之後交往期間繼續有發生性行為,並曾在停車場後樓梯等地方進行。約十個月後,兩人最後性交後分手。師妹多月後現情緒不穩並曾割腕自殘,並向社工透露感到委屈。男生今(6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非法性交罪,求情稱他當時與師妹屬真心相愛,又稱他在性交時雖然沒有使用安全套,但也沒有令對方懷孕。法官決定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和心理報告,把判刑押後至11月10日,被告期間須還柙。
3項非法肛交罪獲准不予起訴
被告張展廷,現年23歲,承認5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指他於2019年1月至11月間,和案發時13歲的X非法性交。被告原另被控三項未經同意下作出肛交行為罪,該3罪保留在法庭檔案內,不予起訴。
X拒性交被告發脾氣
案情指,X於2018年12月時和被告拍拖,X當時13歲,就讀中一;被告則19歲,在同校讀中六。約於2019年1月,被告在其住所的沙發和X首次性交。她原本並不願意並拒絕發生性行為,被告因而生氣不理睬X。X嘗試和被告說話,被告便說:「今晚一定要你個處。」並繼續遊說X,X最後因不夠堅定答應性交。
最後性交並分手後從此未有再見
兩人其後亦4度性交,包括曾於牛頭角下邨停車場的後樓梯性交。他們於同年11月3日最後一次性交,同日分手,X其後未有再見到被告。X於2020年向學校社工透露她讀中一時曾和被告拍拖,兩人曾性交,X感到委屈。
X曾因情緒不穩割腕自殘
X及後因情緒不穩,被送往醫院。根據醫療報告,X於2020年11月時情緒低落,並曾割腕自殘。警方接報後,於2020年12月拘捕被告,他警誡下作出招認。
律師求情指被告與X真心相愛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和X案發時是「小情侶」,當時真心相愛,有感情下發生性行為。現今社會較開放,年青人情不自禁,難以自處。被告在案中沒有使用安全套,但X未有因此懷孕。辯方又透露,被告在畢業後有穩定工作,任市場總監,負責產品策劃和銷售,他現時對犯案感到後悔。
X不欲再提事件
法官曾問控方,是否有X的創傷報告,控方回應指X不想再重提該事件,因此沒有該些報告。法官替被告索取背景和心理報告,以評估被告的重犯機會,又強調索取報告不代表不會判囚,指判囚似乎無可避免。
案件編號:HCCC126、12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