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亮星被指上屆財委會會議未處理動議 古洞居民求覆核敗訴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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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古洞農地業主,不滿立法會財財務委員上屆主席吳亮星,在2014年一次討論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的會議上,拒絕處理議員葉國謙是否有利益衝突和應否避席的動議,因而入稟申請司覆核,惟其請今被高等法院法官駁回,該業主並須付訟費。

吳亮星被指在上屆立法會的財委會會議上違反事規察被市叫覆核。(資料圖片)

法官在判詞指,當時吳亮星只是因未到表決時間,才未有處理,主席是有權酌情處理的管理程序,根據不干預原則,法庭不應作出干預,而這申請亦有延誤之嫌,故駁回其申請。

申請人曾廣權指,去屆立法會財委會,於2014年6月27日處理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時,議員張超雄質疑議員葉國謙有利益衝突,動議財務會主席吳亮星處理事件,以決定是否禁止葉發言和要葉避席。但吳當時未有處理,只回應稱已提醒議員要申報其利益。申請人認為吳沒有處理動議是違反議事規則,故要求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 4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