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凌晨到處塗鴉 3男女認刑事損壞 判社服令160至200小時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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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六四凌晨,3名男女涉在多區用噴漆塗鴉,噴上會共222個「六四」,他們早前承認刑事損壞罪,案件今(2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裁判官香淑嫻指被告在不同地方刑毀,其中一名被告更是重判,考慮到各人背景良好並有悔意,判重犯的男被告社會服務令200小時,另兩名女被告則判社服令160小時。
男被告楊源碩(22歲,舞台工人),兩名女被告:吳嘉倩(22歲,舞台工人),及陳鈺喬(22歲,售貨員)。3人被控12項刑事損壞罪,早前承認其中8罪,控方撤回餘下4罪。
控罪指他們於2022年6月4日,在九龍石硤尾街、鴨寮街、黃竹街、荔枝角道、上海街、砵蘭街、咸美頓街、彌敦道、豉油街及花園街附近,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損壞他人財產,即5個電源箱、2個停車收費錶、4枝燈柱、2個郵箱、1部偵速攝錄機、2枝交通燈柱及3個垃圾桶,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楊另被控同日於新界圓墩圍附近損壞1個垃圾桶、1枝燈柱及1個交通標誌;吳嘉倩及陳鈺喬則被控同年6月3日於九龍龍翔道損壞新光中心電房房門。
案件編號:WKCC 25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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