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董事涉用假推薦信申請負責人職位 被控使用假文書案押訊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公司女董事涉使用虛假工作推薦信,向保險業監管局申請擔任一間保險經紀公司的負責人,被廉署控告1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罪。案件今(15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和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准以1萬元保釋,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可離港和不可接觸控方證人等。

被告劉雅兒,37歲,報稱公司董事。她被控於2021年3月8日,在香港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的副本,即一封日期為 2020年9月1日並由Mpfsupermart Company Limited 發出的工作推薦信為虛假文書,而使用該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保險業監管局的曾伶莉接受該文書副本為真文書的副本,並因接受該文書副本為真文書的副本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其本人或其他人不利。

案件編號:ESCC2044/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