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安世高層及供應商代表 涉以1.6萬元賄款助取採購訂單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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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公布,今日(12日)落案起訴,一名安世半導體(中國)有限公司工程部前總監及一名供應商銷售代表,兩人涉嫌行賄受賄以助該供應商取得一份半導體生產部件採購訂單,價值逾50萬元人民幣(即約54萬港元)。

兩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半導體生產商前總監及一名供應商銷售代表,涉嫌行賄受賄以助該供應商取得一份半導體生產部件採購訂單,價值逾50萬元人民幣。(資料圖片)

被告何志海(55歲),案發時為安世工程部總監,負責監督該部門評估供應商的技術能力,以及向安世推薦供應商。案情提到,安世在約於2017年2月,開始挑選供應商以採購用於生產半導體的兩個部件,即封裝模具和型腔鑲條,並邀請了另一被告安世供應商高柏斯、朗誠的銷售代表甄耀宗及另外兩間供應商提交報價以作評核。

兩人涉嫌於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間,一同串謀使何志海從甄耀宗接受一筆逾16,000港元的賄款,以利便朗誠獲安世選為上述兩個部件的供應商。兩人同被控一項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九月十四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調查發現,安世在上述期間向朗誠發出訂單採購該兩個部件,並支付貨款逾50萬元人民幣。兩名被告涉嫌以甄耀宗獲取的相關佣金計算支付予何志海的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