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告妨擾】控方證人達90人 案件或影響如何看待公民抗命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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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參與佔領中環運動的9名人士,被指煽惑和作出公眾妨擾遭檢控,案件今(25日)於東區法院再提訊,案件並排期於下月到區域法院答辯,案中的被告陳建民及戴耀庭均指,案件會影響到香港人的公民權利,會細心考慮下決定下一步做法。

九名被告被控妨擾罪的案件,控方證人多達90人。(余俊亮攝)

陳健民在庭外稱,這宗涉及九名被告的控案,控方證人有90多人、文件多達900多份,辯方需充分時間研究。他批評警方用上兩年多時間準備檢控,但他們卻要在有限時間內準備,而他們現在面對的控罪,亦與他們之前預料的不同,故要細心研究控罪是否合適,才會考慮會認罪還是抗辯。

他提到,案件會影響香港人的公民權利,如言論自由、集會及示威權利,故會細心考慮。

戴耀廷強調,案件影響深遠,特別是如何看待公民抗命。(余俊亮攝)

戴耀庭:案件會影響對公民抗命的看法

戴耀廷則指,台灣法院就太陽花學運作出了裁決,並考慮公民抗命的論點而判參與學運的人無罪。他強調案件影響深遠,特別是如何看待公民抗命。

黃浩銘則指,「可能下一步真係去監獄,但仍會繼續鬥爭」,而他亦已就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院一事,考慮提司法覆核,並待法援批核。他指,由於雨傘運動是香港人的事,故他希望將案件帶至高院,並由香港人審理。

9名被告共面對6項罪名

9 名被告依次為佔中發起人戴耀廷(52 歲)、陳健民(58 歲) 和朱耀明(73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5 歲)和邵家臻(47 歲)、學聯前代表張秀賢(22 歲)和鍾耀華(24 歲)、社民連黃浩銘(28 歲)和民主黨李永達(61 歲)。被控煽惑和作出公眾妨擾等6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