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灰方舟】郵輪變海上骨灰龕大計 政府指無地契 不符領牌條件

撰文:陳信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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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今日(23日)報道,香港船藝學會近日刊登報章廣告,聲稱會購入豪華遊輪並改裝成海上骨灰龕場,長泊維港,並以每個10萬元銷售龕位,更揚言不受政府規管,涉嫌以不實陳述誤導消費者。
食物及衛生局傍晚發稿回應,指留意到有關報章廣告,發言人強調船隻本身不可能直接從政府租入並根據土地租契持有,並不符合新例下的領牌條件,意味日後一般不可能取得牌照。

船藝學會近日刊登報章廣告,聲稱將郵輪改裝成有逾2萬個龕位的「靈灰方舟」。記者日前以市民身份致電查詢,船藝學會會長李慨俠落力推介,指船上龕位「靚過(沙田名牌龕場)寶福山」,又「拍心口」稱計劃不受政府規管。

然而,《香港01》向食物及衛生局和海事處查證,證實船藝學會和李慨俠的多項聲稱不符事實或現實上根本難以做到,涉嫌誤導消費者。李慨俠並承認未購入郵輪下,擅用網上圖片製作廣告宣傳。

船藝學會5月10日於《東方日報》刊登報章廣告,以10萬元推售「靈灰方舟」上逾2萬個龕位。(報章廣告)

新例草案料將通過    船上龕場不符申牌條件

政府提交立法會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明日(24日)將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草案通過後,所有私營骨灰安置所必須取得牌照,才可售賣或新出租龕位。

根據草案,私營骨灰安置所日後申請牌照時,必須符合關乎土地、規劃及建築物三方面的規定,如申請人未能證明有關骨灰安置所處所是由該人直接從政府租入,並根據租契持有,發牌委員會可拒絕其申請。

船藝學會會長李慨俠聲稱郵輪於外地註冊,船上骨灰龕場不受政府規管,被踼爆不符事實,誤導消費者。(李慨俠提供的郵輪圖片)

食衛局:船隻不可能根據地契持有

食物及衛生局今日(23日)傍晚發新聞稿,提及《香港01》今早發表的報道,重申在香港水域停定的船隻如用作存放骨灰,不論停靠時間的長短,均受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的法例規管。

發言人強調,船隻本身不可能直接從政府租入並根據土地租契持有的,意味「靈灰方舟」日後獲發牌的機會極微。

當局提醒,對於個別私營骨灰安置所聲稱日後必定可獲發牌或豁免,又或保證存放骨灰安排不受日後實施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影響,消費者應格外小心,不要貿然作出決定。

船隻不可能直接從政府租入並根據土地租契持有,不符私營龕場的發牌條件,意味「靈灰方舟」日後幾近不可能獲發牌。(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