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2名員工追討工資等177萬元 勞審處裁勝訴
撰文:郭曉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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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自2021年6月底停刊後,壹傳媒集團屬下3間公司的資金亦被凍結,多名員工未獲發薪酬,其中22名前員工要求取回工資及代通知金等逾177.7萬元,案件今(9 日)在勞資審裁處聆訊,公司並無代表出席,署理主任審裁官沈其亮裁定 22 名申索人全部勝訴,又下令各方毋須支付訟費及利息。
22 名申索人分為 8 宗案件審理,他們包括來自攝影部、馬經記者等;被告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申索人追討包括欠薪、代通知金、有薪假、年終酬金、休息日補薪及加班費等。審裁官透露,法庭早前收到公司來信,指未能聯絡人事部員工,亦沒有進一步資料可提供。
警方於2021年 6 月先後拘捕多名《蘋果日報》高層,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隨後亦引用《國安法》,向壹傳媒屬下的3間公司,包括壹傳媒蘋果日報、蘋果日報印刷,及蘋果互聯網等公司,發出凍結財產通知書,《蘋果日報》於 同年6 月 24 日出版最後一份報紙後停刊,網站及手機程式亦停止運作。
除了本案涉及的22名申索人外,審裁官亦裁定33名前《蘋果》員工勝訴,涉及金額247萬元,尚有一名申索人與《蘋果》並無合約,訴訟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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