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外勞|勞顧會取得共識審慎處理 無誠意請本地人或受罰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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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公布就個別行業設輸入外勞計劃,並會「優化」舊有的補充勞工計劃,放寬原定規定兩年,本來不可輸入外勞的26個職位,將可申請輸入外勞兩年。當時已有勞工界批評,26個工種涉及收銀員、售貨員、送貨員等多個前線基層工種,如可輸入外勞,勢必影響基層求職。

有勞顧會委員表示,在上次會議中,勞資雙方與勞工處達成共識,會特別審慎處理其中10個職位的外勞申請。勞工處也會引入機制,如有僱主在進行公開招聘後,招聘結果不理想,處方會聯絡曾見工的人了解其應聘過程,若然僱主無合理原因解釋為何不聘請應徵者,處方會視為「無誠意」先聘請本地人,或會以行政措施,如一年不能提出申請,來「制裁」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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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早前宣布,舊有補充勞工計劃將「優化」,主要是放寬原規定不可輸入外勞的26個職位,將可申請輸入外勞兩年。由於26個職位涉及多個前線基層職位,社會大眾及勞工界均憂慮這次「優化」會對本地就業市場帶來衝擊,特別是婦女及弱勢人士求職會更困難。

有勞顧會委員表示,勞顧會在7月底的會議中,勞資雙方委員跟勞工處達成共識,會特別審慎處理其中10個職位的外勞申請,這10個職位會列明在會議紀錄之上,包括:收銀員、售貨員、送貨員、文員、髮型師、食品加工工人、電話接線生、貨倉管理員、駕駛員、營業代表。

該委員也提到,除了特別審慎處理其中10個職位的外勞申請,也有些新做法將會實施,包括當一宗外勞申請,如勞資雙方投票結果時票數相同,該宗申請將會「暫緩(Hold)」,再在補充勞工計劃工作小組開會再作討論。

▼6月13日 政府公布輸入勞工特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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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委員提到勞工處會引入機制,如有僱主在進行公開招聘後,其招聘結果不理想,處方會聯絡曾見工的人了解其應聘過程,若然僱主無合理原因解釋為何不聘請應徵者,處方會視為「無誠意」先聘請本地人,或會以行政措施,如一年不能提出申請,來「制裁」僱主。

除了保障本地勞工,當日會議也有討論到如何保障外勞,委員指勞工處同意在外勞來港首8星期參與簡介會時,讓勞顧會的委員或其推薦的工會,向外勞講解他們的權利及保障。

勞顧會勞方委員之一、工聯會副理事長林偉江認為,上述措施「有好過無」,但能否發揮作用,則要視乎未來的落實及執行。他又指,會繼續留意各項輸入外勞計劃對本地勞動市場的影響。另一位勞方委員、勞聯副主席譚金蓮則提出,未來要留意本地工人的數量、工資、及受聘方式的變化,坦言如果在政府推行各項輸入外勞的計劃後,上述三項指標有轉差、或停滯無改善,已足以反映政府沒做到多番強調的保障本地工人優先。

▼6月19日 勞方委員在勞顧會開會期間中途離場▼

據悉,政府將勞工處在會上就連續性合約規定檢討拋出四個方案。早在現屆政府公布施政報告時,已預告勞工處會在勞顧會就此議題展開討論。按現時的《僱傭條例》,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即俗稱「418」,其僱傭合約即屬連續性合約,可享多項僱員福利。今次勞工處拋出的方案均以四星期為一單元,分別要求僱員每四星期做滿72、68、64、或60小時,其僱傭合約即屬連續性合約。

林偉江指,如改為僱員每四星期做滿60小時,即屬連續性合約,其估計受惠人數是四個方案中最多,認為是較好的選擇,「愈多人受惠愈好。」譚金蓮也有類似看法,她直言估計受惠人數,到實施時的真正受惠人數會「打折扣」,如估計受惠人數本身已只有數千人,到實施時便以看到效果,認為估計受惠人數最多的60小時是目前較好的選擇。

▼6月19日 勞顧會開會討論輸入外勞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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