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疑涉暴動受審 女被告涉持10萬元機票 欲上寵物航班赴英被截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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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男女涉參與2019年11月2日的港島區衝突被捕,全部被控以暴動罪名。其中一名29歲女被告涉在去年二月獲准保釋期間,曾持著一張十萬元的單程機票,欲登上一班運載寵物及主人的飛機往英國,但被截獲,她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名,8被告全部否認控罪,案件今(2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被告有空姐會計師及廣告製作人等

6女2男被告包括:馬志健(男,46歲,會計師)、陳善衡(27歲,文員)、林梓橋(29歲,文員)、陳梓欣(26歲,文員)、盧虹羽(25歲,空姐)、劉素婷(35歲,客戶服務員)、謝翠兒(34歲,會計師)及王永森(男,48歲,廣告製作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與分域街交界的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陳善衡、林梓橋、劉素婷及謝翠兒另分別否認1項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林梓橋並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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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在現場投擲多枚汽油彈

控方案情指,當日下午4時許,大量身穿深色衣物人士在灣仔一帶的馬路聚集,部份帶有護目鏡、防毒面具或蒙面物品等裝備。期間,有示威者以雜物及鐵馬堵塞行車路。下午5時許,有示威者向展示黑旗的防暴警方向投擲多枚汽油彈,在地上造成多處火光。

警作口頭警告不果作出驅散

高級督察林景年及其隊員其後到達莊士敦道,見到約300名黑衣及蒙面示威者已佔據所有行車道。林督察遂以擴音器作出口頭警告,要求示威者解散,但示威者不但無視,更向警方大叫侮辱性說話。

8名被告在現場被捕

林督察下令其隊員發射催淚彈及向示威者推進,示威者開始疏散。突然,一名身穿黑衣及蒙面的男性示威者向警方投擲了一枚汽油彈,在距離一名警員的三米的位置起火。另有示威者將載有燃燒中的物品的手推車,推上行車道並推向警方。8名被告在現場被捕。

一女被告企圖登上寵物航班

女被告林梓橋在被落案起訴暴動後,獲法庭准予其保釋候審,但她於2022年2月16日早上,在香港國際機場企圖登上一班專為運載寵物(及其物主)而設的航班,其目的地是英國,控方指她意圖潛逃離港。林梓橋當時持有一張價值104,180港元的單程機票,並在其預先填寫的英國人境處證明表上報稱會在英國逗留半年。

案件編號:DCCC 633、66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