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監局發逾740間持牌物管公司牌 1.2萬名持牌物管人 過渡期已完

撰文:陳泳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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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今天公布,物業管理(物管)業發牌制度下的三年過渡期於今天正式完結。物監局指,至今發出超過740個物管公司牌照,為全港不同類型私人物業近 220 萬個單位提供物管服務。至於物管從業員,監管局已發出約14,300個物管人牌照,其中正式牌照佔69%,臨時牌照佔31%。扣除同時持有正式及臨時牌照或持有不同級別牌照的重複數目,已有近12,000名物管從業員領牌。
物監局指,明天(8月1日)起,物管公司在香港為有公契的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的物管服務,必須持有物管公司牌照,若違規定,最高可被判罰款 50 萬元及監禁兩年。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根據監管局掌握資料,現時已知於法例下須領牌的物管公司均已遞交牌照申請並全數已成功獲發牌。(陳泳藴攝)

法例下須領牌的物管公司已全數100%成功獲發牌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表示:「根據監管局掌握資料,現時已知於法例下須領牌的物管公司均已遞交牌照申請並全數已成功獲發牌。」他指並無於法例下須領牌的物管公司於過渡期完結前遞交牌照申請但未能於7月31日前獲發牌的情況出現。

未來監管局會三管齊下:繼續落實發牌工作、制定守則指南、推動持續進修

物監局行政總裁蕭如彬指,會繼續鼓勵推動業界領牌以及開展續牌工作,並作出巡查,檢查有沒有持牌人違反牌照條件或無牌經營情況。在制定操守守則方面,物監局會發出載有實務指引的操守守則,為業界提供實務指引,現已已發出18份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例如有如何處理投訴、安全事故處理守則指南等。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先生指在三年過渡期間向業界宣傳推廣,與業界組織緊密聯繫。(陳泳藴攝)

明日起會分階段強制要求參與持續進修

另外,蕭如彬亦指將會分階段強制實施「持續專業發展計劃」。持續發展計劃於2022年初推出,以自願參與性質實施。但於明日(2023年8月1日)起會變成強制性計劃,分階段向不同級別的物管人牌照持有人強制要求參與持續進修。第一級物管人由2024年1月1日開始,每年須參與不少於12小時持續進修。而第2級物管人由 2025年1月1日開始,每年須參與不少於6小時持續進修。如未能符合要求,未來續牌會有影響。

物監局呼籲公眾在過渡期後如發現有無牌活動,應向監管局舉報。市民可到監管局網站查閱物管公司登記冊核實物管公司已經持牌與否。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博士、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先生(從左至右)(陳泳藴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