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發牌制8.1正式生效 8%公司未持牌 物監局籲5月底前申領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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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監管物業管理業,引入了發牌制度,3年過渡期將於7月31日屆滿,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今日(27日)表示,估計全港約有730間公司和約1.2萬從業員須按法例申領牌照,惟至今分別仍有約8%公司和13%從業員仍未領牌,當中大部份為規模較細的公司,負責中小型住宅物業。
當局表示,處理申請一般需時約25日,但有部份公司因要補交文件,而需要較長時間才可成功領取到牌照,呼籲仍未申領牌照的公司和人士,在5月底前提交申請,否則難以確保相關人士能在發牌制度正式生效前取得有效牌照,以繼續物管工作。

物監局行政總裁蕭如彬(左)、主席黃黃江天(右)。(林穎嫺攝)

物監局行政總裁蕭如彬表示,所有為有公契物業提供多於一個類別訂明物業管理服務的物管公司,以及在這些公司提供物管服務擔任監督或管理角色的物管從業員,普遍為物管經理及主任,都必須持有有效物管牌照。

截止今年4月,已發出逾1.2萬個物管個人牌照,其中68%屬正式牌照,32%屬臨時牌照。另外,當局亦已接獲近650間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請,另有20多間已作出預約提交牌照申請,當中有480間已獲批准發牌,另有逾40間亦已大致完成發牌程序。

他續指,根據「抗疫基金」和民政事務總署的資料,估計全港有近1,000間物業管理公司,扣除約270間毋須持牌的公司,約有730間須按法例申領牌照。截止今年4月,當局已接獲近650間物管公司的牌照申請,另有20多間已作出預約提交牌照申請,當中有480間已獲批准發牌,另有逾40間亦已大致完成發牌程序。

換言之,已提交申請的公司佔整體約92%,相關公司亦會在負責的物業貼上已持牌的標籤,讓業主辨識,呼籲未見到相關標籤的業主,盡快查詢其物管公司是否已持有牌照。他又透露,當局已主動拜訪仍未持牌的物管公司,冀協助他們盡快申領牌照。

他又提到,只有少數物管公司的領牌申請被駁回,主要是持牌從業員不合符條例要求。

至於物業管理從業員申領牌照的情況,他表示,根據物管專業團體和房屋經理學會的調查,估計全港有1.2萬名物管從業員,當局已發出1.2萬個物管人牌照,其中68%屬正式牌照,32%屬臨時牌照,扣除同時領有2個牌的從業員,現時已有約10,400人已申領牌照,佔整體約87%。

物監局主席黃江天強調,距離發牌制度正式實施僅餘95日,提醒物管公司可透過當局申領物管公司牌照專線3696 1157,預約申領牌照,否則當局將無法保證在7月底發牌制度過渡期完結前,可向其發出牌照。

被問到若有物管公司在8月1日因未獲取牌照而未能向受聘的物業提供服務,相關大廈能否追討損失,蕭如彬表示,大廈在聘請物管公司時已簽訂合約,認為業主可根據合約條款,從法律途徑處理相關爭議。另外,他又提到,當局會在法例生效後,加強巡查和根據投訴採取執法行動,預料日後會聘請更多人手,警告任何人若違例從事物管工作,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和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