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場司法覆核|環團稱若政府敗訴或須重做環評 新增研究或年計

撰文:陳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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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今年5月有條件批准粉嶺高爾夫球場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香港哥爾夫球會日前提出司法覆核申請,高等法院今(25日)批出許可,並下令臨時擱置環保署決定。有環團形容,政府在粉嶺高球場部份用地建屋的計劃最終會否因今次司法覆核被拖延、或拖延多久需視乎法庭判決,他指,若政府敗訴或要重做環評,如被附加要求涉及過去環評不曾作的評估,將更費時。

▼政府宣布收回部份粉嶺高球場土地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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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年9月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用地,其中北端約9.5公頃用地擬取用作興建公營房屋,涉及1.2萬伙。環保署兩個月前有條件批准土拓署提交的粉嶺高球場環評申請,哥球會上周五(21日)入稟申請司法覆核,今獲高等法院批出許可,以及暫緩通過環評的臨時禁制令。

綠色力量總監鄭睦奇指,對項目實際影響需視乎法庭判決,如只須補交指定資料,相信時間不會花很久,但如果判決涉及提出進行之前沒有做過的評估,則會需時:「如果個要求係好曬時間,例如佢要做多12個月嘅生態研究,或者你做一啲評估佢係未做嘅……由零開始,咁咪會耐啲」。

綠色力量總監鄭睦奇。(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政府上月底修訂《環境影響評估條例》,須作環評報告的發展項目發展規模下限放寬至50公頃以上,而今次粉嶺高球場發展用地只32公頃,政府又能否藉有關修訂而避過今次環評風波呢?

鄭睦奇指,正常程序下,環保署根據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工程項目簡介,申請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概要,而政府遞交項目簡介之時,發展高球場部份用地仍屬指定工程,當時環評條例尚未修訂,加上要項目簡介及研究概要均被推翻,才毋須再重新走一次環評程序,因此機會不大。

鄭睦奇解釋,要整個項目「重頭來過」下,政府才可根據新修訂的《環評條例》決定是否再做環評,甚至直接重新決定土地用途,但鄭認為機會微,因目前發展粉嶺高爾夫球場部份程序已「行到一半」。

▼6月5日 視察將被政府收回粉嶺高球場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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