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空姐空少涉收6.6萬 助數名女子買優惠機票 裁收受利益罪成
國泰兩名男女機艙服務員,涉嫌收取6.6萬元利益,推薦一名海外設計師及其朋友為「同行旅伴」,從而讓該設計師及其友人可用低價購買逾50程機票,兩名服務員否認指控受審,空少自辯時曾稱與涉案的一名女子有浪漫關係,並稱他沒有從中收取利益。案件今(30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認為空少砌詞狡辯,又指涉案的通訊記錄顯示,兩被告曾協議出售其「同行旅伴」的提名,這行為有違國泰的員工守則,或會對國泰造成金錢或名譽損失,裁定二人罪成,並押後至9月7日判刑。
兩名受審的被告:李仲輝(28歲,機艙服務員)及王愛婷(33歲歲,前機艙服務員)各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均被裁定罪成。
兩名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前艙務長認罪並指證兩被告
同案另一被告劉靜雯,36歲,國泰航空前艙務長,早前承認三項貪污控罪,指她收取一名時裝設計師至少1,500美元(約12,000港元),以在2019年提名該設計師為其同行旅伴,令該設計師以優惠價購買20程機票,涉及差額最少約33萬港元。劉亦有出庭作供指控李及王,劉將於7月6日在區域法院再上庭應訊。
劉曾與一名海外設計師討論計劃
控方案情指,劉於2018年底至2019年初,與一名在網上認識的海外時裝設計師討論,如何可安排劉的同事提名該設計師及她的兩名友人為同行旅伴,令設計師及其友人以低價購買機票。劉遂聯絡李及王加入計劃。
涉助他人買29程機票差額逾53萬
李及王先後收取5,000美元(約39,000港元)及約3,500美元(約27,000港元),以提名該設計師的兩名友人成為他們的同行旅伴,令這些人士能以優惠價購買29程機票,涉及差額最少53萬港元。
控方指若國泰航空知悉李及王提名的同行旅伴時有收受利益,便不會批准提名,亦不會以優惠價發出機票。
官指通訊記錄顯示有協議存在
法官裁決時指,劉作供直接,她曾提及與涉案女子Le Do Trang Nha(下稱:Le Do) 以WhatsApp 聯絡,記錄清楚顯示兩人曾有協議,即將「同行旅伴」提名出售,該些記錄與案情吻合,接納劉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李強調無從中獲益
被告李仲輝自辯時曾多次強調他沒有從中獲得利益,又稱他認識被提名的女子,甚至與對方有浪漫關係,對於涉案WhatsApp紀錄,他未能提供任何解釋。惟法官認為李砌詞狡辯,未有接納其說法。
王曾對交猶豫不決
至於被告王愛婷,法官指王初時對交易的確有些猶豫不決,不願意提供其國泰互聯網帳號密碼。但後來相信了劉和Le Do。據相關的WhatsApp紀錄,無任何跡象顯示與王愛婷協議失敗了。
協議違反國泰員工守則
基於以上種種,加上本案並不爭議出售「同行旅伴」提名屬違反國泰的員工守則,及防止賄賂條例,這行為亦會對國泰造成金錢及名譽損害,故裁定兩被告罪名成立。
案件編號:DCCC49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