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前空姐認收賄 助他人以員工優惠買機票 將指證涉串謀兩同事
國泰航空3名前機艙人員涉利用員工福利,協助一名女子及其朋友以低價購買逾50程機票,從而收取近8萬元賄款。3人被控共4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前女艙務長今(2日)在區域法院認罪,並透露她曾收至少1,500美元(約1.17萬港元)賄款,提名女子成為「同行旅伴」,以令對方可以約十分一正價的優惠價錢購買機票,包括曾以約660港元購得兩程美國航空的機票。她並涉介紹兩名同事也出售「同行旅伴」名額,令國泰損失至少86萬元。
3名被告:劉靜雯(35歲,前艙務長)、李仲輝(27歲,機艙服務員)及王愛婷(32歲,前機艙服務員)。劉被控4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餘下兩人各被控一項與劉串謀犯案的罪名。
兩名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劉承認其中3罪,涉及收取最少1,500美元的利益,餘下一罪,則准留在法庭存檔不作起訴。李及黃否認控罪,劉將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頂證二人。
每名員工均可提名一人為同行旅伴
控方案情指,劉於2008年加入國泰,案發時為艙務長,另外兩名被告則為機艙服務員。三人均受惠於國泰航空的「Companion Travel Scheme」計劃。該計劃容許每名員工可提名一名伴侶、家人或朋友為其「同行旅伴」,獲提名人士可以優惠價購買國泰及其夥伴航空公司的機票。員工不得把同行旅伴名額作銷售用途,違例者將失去所有享有員工福利,並需向國泰賠償。
獲提名女子曾以1.95萬港元購20程機票
劉於2018年首次向女子Le Do Trang Nha(下稱:Le Do)提供她在國泰內聯網的戶口密碼,隨後Le Do被提名為劉的同行旅伴。2019年1月初,Le Do再獲提名為劉的同行旅伴,並向劉支付1,500美金作為報酬。其後Le Do稱要直接支付現金,同年2月來港與劉見面。在該年度,Le Do透過計劃以約19,500港元購買合共20程國泰機票;另以84.86美金(約660港元)購入2程美國航空機票。
叫劉付款給李及王助購優惠機票
此外,Le Do曾於2018年底表示有朋友願意出價9,000美元購買同行旅伴名額,提議劉將其中5,000美元(約3.9萬港元)付給李,二人再平分餘下4,000美元。李其後協助一人為同行旅伴,從中收取5,000美元賄款,協助以26,000港元購買23程國泰及港龍航空機票。
王提名一人作同行旅伴
2019年1月,王與劉接洽稱有意出售同行旅伴名額,Le Do曾提議向友人出價5,000美元,其中3,500美元(約2.7萬餘港元)分給王,劉可把餘下1,500美元留作自用。王之後提名一人為同行旅伴,協助以約8,200港元購買6程國泰機票,另分別以27.51美元和102歐元購入各一程美航及西班牙航空機票。
劉於2019年8月被捕,警誡下承認曾把Le Do提名為同行旅伴。而涉案以優惠價購得的國泰港龍機票,令國泰損失至少86萬港元。
案件明續,料劉將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DCCC49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