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23條多年未能立法 市民持負面想法成障礙 呼籲開放聆聽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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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屆政府上任近一年,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大公報》專訪時表示,《基本法》實施20多年,本港一直未能就第23條立法,其中一個原因是市民大眾似乎缺乏對23條的正確理解,「產生了一些負面的想法」,對立法工作中造成相當大的障礙。他呼籲市民保持好奇心,以開放的心態多聆聽。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大公報》專訪時表示,基本法實施20多年,本港一直未能就第23條立法,其中一個原因是市民大眾似乎缺乏對23條的正確理解。(資料圖片)

林定國在專訪表示,《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本質是一個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而國家安全本身不是本港高度自治範圍之內的事情,原則上應由中央訂立,在香港實施是最符合邏輯的,但中央將23條立法的重大責任託付給香港,象徵着中央對 「一國兩制」 和對香港人的信心,「香港一定要好好履行責任,不要辜負中央的信任。」

稱要貼地解說 勿嚇跑市民

林定國續指,本港一直未能就第23條立法,其中一個原因是市民大眾似乎缺乏對23條的正確理解,「產生了一些負面的想法」,對立法工作中造成相當大的障礙。他認為,要「正本清源」向大眾解說23條立法,應從《基本法》的整體來認識23條,而不是獨立地抽出來看,又強調只有維護國家安全,市民才有安定環境去過正常的日常生活,或者行使自己的權利和自由。

他認為,法治教育要花心思、耐性去做,用一些貼地的方法,「起碼不要把市民大眾嚇跑」,又呼籲市民面對爭議的議題時,先保持好奇心,持開放心態多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