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被告人不獲保釋 林定國:能力範圍內不會拖延審判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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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下,有部分被告人被捕後不獲保釋,而且案件排期時間長。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不論民事或刑事審訊過程都有很多步驟,並非浪費時間,強調能力範圍內一定不會拖延審判。

有指內地法律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下,正入侵普通法制度,林定國強調,一定不是入侵或損害香港的普通法制度,直言:「用上這些字眼是絕對錯誤」。

《香港國安法》下,有部分被告人被捕後不獲保釋,案件排期時間長等情況,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能力範圍內一定不會拖延審判。(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外界一直有聲音質疑,在《香港國安法》下有部分被告人被捕後不獲保釋,或損害其權益。林定國表示,在能力範圍內一定不會拖延審判,認為「及時」是很重要,但強調不論民事或刑事案件,過程中都有很多步驟,程序並非浪費時間,而是要確保審訊公平。另外,他指法庭工作量非常大,控方有責任蒐集所有證據向法庭展示,被告一方亦會維護權益而作出有關申請,一切都需時處理。

至於保釋問題,林定國強調,國安法並非剝削保釋權利,而且亦有不少被告獲准保釋,但按現行制度,部分被告在法庭評核後,或較適合還押候審,強調法庭會作充分考慮。

被問到內地法律是否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下,正入侵普通法制度,林定國表示:「一定不是入侵或損害香港的普通法制度,用上這些字眼是絕對錯誤」。他強調,起草《香港國安法》的過程講求銜接、兼容和互補,認為這才是正確描述兩者間的關係。

《基本法》第23條未見立法時間表,林定國重申,國家安全的風險不斷轉變,國際大氣候和政治環境愈來愈複雜,為了達致防範等作用,在草擬法律時一定要很敏感,達到維護國安的作用,而香港作為普通法管轄區,要參考和研究外地情況,希望今年做出成績,不然也希望明年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