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涉收貸款洩露警方運作 被捕後稱回答全屬揑造 認罪候判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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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時任警員被指向貨款公司董事收款貸款逾1.3萬元,以回答對方查問警方運作,兩人因此被廉署起訴。其中被控兩罪的警員曾一度認罪,其後又想撤銷答辯。案件周三(6月14日)處理其撤銷答辯的申請,但警員則決定認罪,案情指警員曾回答貨款公司董事的查問,包括稱取閉路電視片段,需申請搜查令等。而警員被捕後,則指其回答只是揑造出來。案件押後至7月4日求情及判刑,期間警員准繼續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為蘇靖峰(29 歲,報稱前警員)及彭閏謙(37 歲,貸款公司董事兼股東)。蘇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和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此外,他曾因涉外圍賭博投注逾32萬元,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進行社會服務時卻遲到並曾收警告信,之後被改判入獄10日,但准緩刑12個月。至於彭閏謙則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其案件押後至7月11日再訊。

警員共收取逾1.3萬元貸款

就蘇今承認的案情指,彭於2019年在電話推銷貸款服務時認識蘇,亦曾將蘇和蘇的妻子轉介予多間貸款公司。自此,蘇和彭會透過 WhatsApp 保持聯絡,大多談及貸款事宜。於2021年6月起,蘇向彭索取貸款,彭沒有查問下便把款項存入蘇的妻子戶口。

於同年7月14日,彭把一張旺角警署報案編號卡的照片發給蘇,要求幫忙查看案件進度。蘇數天後回覆,詢問駐守旺角警區的人,並指向便利店索取閉路電視片段,需要申請搜查令。此外,由於案件涉及替更司機,追查的士司機需時。蘇於翌日又指,已著駐守旺角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的同期,通知他有關案件進度。彭感謝幫忙時,蘇立即借錢,但沒有指明金額。蘇之後把1000元的貸款轉帳至蘇妻的戶口。

蘇於同月26日再向彭借款,彭回覆沒有閒錢,接著問警方會否重覆掃蕩某一派對房間,蘇回覆除非有人投訴或有其他原因,否則甚少發生。而彭翌日把500元的貸款,轉至蘇妻的戶口。此外,蘇及後多番索取貸款,彭亦答應要求。

警誡下稱回應貨款公司董事的查問 均屬揑造

案情指,於2021年6月底至10月期間,蘇共16次接受彭的貸款,合共13300元,並已歸還所有貸款。

此外,蘇於2021年6月因為無法清還信用卡欠款,被頒令破產。他其後透過WhatsApp,向一名同僚發語音訊息,索取10000 元貸款,並解釋因破產令,其銀行戶口被凍結,他需要錢應付開支,而同僚拒借錢。

蘇被捕後,警誠下承認向彭索取貸款,但他回答彭就案件的查問和派對房間的執法行動,則是因應警方慣常調查方法而揑造出來,蘇沒有就該案和派對房間的執法行動,接觸任何警員。

案件編號:STCC146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