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洞北粉嶺北標準金額補地價無成功個案 發展局:將下調金額
上屆政府提出「北部都會區」概念,並公布在古洞北/粉嶺北制定「標準金額補地價」安排,古洞北的非住宅和住宅用地的價值分別為每平方米3.5萬和6萬元;而粉嶺北的非住宅和住宅用地則為每平方米3萬和5.5萬元。
方案出爐至今已逾一年,發展局至今仍未接獲以標準金額補地價申請原址換地的個案,局長甯漢豪今日(14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坦承,在措施公布後,本港經濟出現較大變化,業界普遍認為該區的標準金額與市場脫節,故將下調該區的標準金額,並將申請人表納換地條款的期限延期至今年12月31日。
發展局回覆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質詢時指,去年3月推出古洞北/粉嶺北「標準金額補地價」的安排後,經濟和物業市場情況出現比較大變化,業界普遍認為政府當時設定的標準金額與市場脫節,令其難以作為實際選項。
當局續指,地政總署去年2月公布換地申請安排後,截至今年5月底,有7宗申請獲接納作進一步處理,預料共涉及約9,000個私營房屋單位,惟其中5宗申請仍選擇傳統估價模式,即非採用標準金額,致地政總署仍需按既定程序評估有關土地的補地價金額,餘下2宗則仍未選擇補地價安排。
發展局指,在考慮客觀市場數據後,認為有理由下調該區的補地價標準金額,以反映近期的市場調整,以發揮加快補地價程序、加快發展的政策原意。
另外,政府亦擬將申請人接納換地條款的最後限期,延期至今年12月13日,讓雙方有更多時間討論。地政總署將會就延長期限和調整標準金額補地價詳情發出作業備考,並會通知申請人,容許他們重新選擇估價模式。
劉國勳表示,希望當局下調標準金額,能貼近市場現實,加快落實申請,以加快新發展區發展,並希望有關部門可加快處理申請程序,期望政府能盡早公布新機制的詳情。他又促請當局交代,若在年底限期未能完成個案,會如何跟進相關個案。
發展局去年3月31日指,地政總署已率先為古洞北和粉嶺北兩個新發展區,制訂標準補地價金額,古洞北的非住宅和住宅用地的價值分別為每平方米3.5萬和6萬元;而粉嶺北的非住宅和住宅用地則為每平方米3萬和5.5萬元,若申請人在修契時,受政府委託興建政府設施或工程,可從地價中扣減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