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金額補地價擴至古洞北粉嶺北 住宅地每平方米分別6萬及5.5萬
去年的《施政報告》提到,將工廈「標準金額」補地價先導計劃,延伸至新發展區。發展局今日(31日)表示,地政總署已率先為古洞北和粉嶺北兩個新發展區,制訂標準補地價金額,古洞北的非住宅和住宅用地的價值分別為每平方米3.5萬和6萬元;而粉嶺北的非住宅和住宅用地則為每平方米3萬和5.5萬元,若申請人在修契時,受政府委託興建政府設施或工程,可從地價中扣減相關費用。
發展局表示,古洞北、粉嶺北及洪水橋/厦村新發展區,將採用「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在該模式下,政府會將已規劃發展的私人土地收回及清理、平整土地及提供基礎設施,再撥出土地作各種用途,包括批出土地供私人發展。土地業權人可於政府收地前,在符合訂明的準則及條件的前提下,就規劃作私人發展的用地,申請契約修訂以進行發展。
地政總署率先為古洞北和粉嶺北兩個新發展區計劃,訂立補地價的標準金額。立法會文件顯示,古洞北新發展區的農地每呎原有價值為每平方米4,000元,更改發展限制後,若作非住宅用途,土地價值每平方米約為3.5萬元,住宅用途則為6萬元。
至於粉嶺北新發展區,農地的原有價值同為每平方米4,000元,修契後若作為非住宅發展,土地價值則為每平方米3萬元,而作住宅用途則為5.5萬元。
按標準金額補地價,將會是契約前後的土地價值差額,扣減興建政府設施或工程的費用,亦即「可扣減款項」,以在古洞北發展總樓面面積為2.4萬平方米的住宅為例,總補地價金額為14.24億元。
發展局表示,一如工廈先導計劃,標準金額是恆常估價機制外的另一選項,並非強制,地政總署參考相關市場資訊後,會為每個發展區訂立標準金額,金額水平在每個新發展區的契約修訂處理期內維持不變,期限一般不多於3年。
當局續指,容許在新發展區內的土地業權人申請修契,有助善用市場參與以加快落實新發展區計劃,希望透過預先公布的標準金額,為補地價提供確定性,以及早完成更多修契申請,而在已公布的新發展區,內地發展環境相近,均有全面基建配套的高密度發展社區,故有條件在短時間內修訂標準金額及相關推行細節,為鄉郊土地採用標準金額補地價,提供試驗機會。
另外,政府亦會建長工廈重建的標準金額補地價先導計劃1年,至2024年3月31日,讓工廈業權人有更多時間籌措重建計劃,以及協助政府累積經驗進行檢討,有關標準金額水平維持不變。
團結香港基金土地及房屋研究主管葉文祺表示,以往政府與發展商磋商補地價的過程猶如「街市買餸」,拉鋸多時仍未能達成共識,樂見發展局將「標準金額」補地價延伸至新發展區,令補地價變成「明碼實價」,可提升整個程序的透明度,縮減冗長的談判過程,有助加快項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