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法會|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認暴動罪 王宗堯將進行審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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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日大批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在警員撤退後闖入立法會會議廳,破壞多項設施,導致立法會要斥資3600萬元維修。警方在事後拘捕多人,其中12名被控暴動罪的被告。其案件於今(29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開審,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社運人士劉頴匡等7人承認暴動罪,藝人王宗堯等5人否認暴動,但王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王與另4人將要就否認暴動罪名進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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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曉嵐等7人認暴動罪

7名認罪的被告:羅樂生(22歲)、畢慧芬(27歲)、孫曉嵐(27歲)、潘浩超(34歲)、沈鏡樂(26歲)、劉穎匡(29歲)及范俊文(31歲),他們承認暴動罪。畢慧芬另承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認罪的其餘6人則就此罪獲法庭存檔。

王宗堯及另一人認違反立法會條例

餘下5名被告:黃家豪(23歲)、王宗堯(44歲)、馬啟聰(33歲)、吳志勇(27歲)及林錦均(28歲),全部否認暴動罪,林另被控刑事損壞罪,他否認罪名;除林之外的4人,亦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發出的行政指令,但這罪只有王及吳承認,其餘2人,即黃及馬不認罪。

案件編號:DCCC 606-610/2020, DCCC 1069/2020, DCCC 259/2021

控方指2019年7月1日立法會被破壞後,其維修費高達3600萬。(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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