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醫生都要識問問題? 教你6招醒目睇醫生 病人有權申請病歷

撰文:朱韻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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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醫院兩名醫生未有察覺好媽媽鄧桂思的乙型肝炎病歷,向她處方類固醇時沒同時處方抗肝炎藥物,導致鄧桂思突然肝衰竭急需換肝。但是,普羅大眾如何知道甚麼藥物會相沖?甚麼疾病不能吃甚麼藥物?對醫生的診斷的懷疑又應該怎樣做?《香港01》搜集了以下6大睇醫生須知,教你醒目睇醫生。

1. 甚麼病歷需要告訴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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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醫生鄭志文指,病人就診時需要向醫生透露,曾進行甚麼手術、有甚麼長期病患、有沒有長期或近期服食過甚麼藥物,供醫生參考。另外,如病人患俗稱蠶豆症的「六磷酸葡萄糖去氫酵素缺乏症」(G6PD缺乏症),身體無法正常分解葡萄糖亦必須披露。

外科醫生潘冬平則表示,不單是類固醇可以影響乙型肝炎帶菌者的病情,例如抗肺癆藥物、甚至是治療「香港腳」的抗真菌藥物都可以影響肝功能,及此向醫生表露患乙肝非常重要,潘冬平建議所有成年人都應該接受乙肝檢查。

2. 病歷以外,還有甚麼要告訴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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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志文指,約10%人口會對不同的抗生素、盤尼西林、消炎止痛藥過敏,病人應向醫生披露何時發生過藥物過敏。許多藥物均不建議讓孕婦服用,正在懷孕或有計劃懷孕的女士都必須告訴醫生。

3. 有咩要問清楚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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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提醒,病人有知情權,包括醫療服務的內容、程序和收費,就醫時應詢問清楚治療程序的效用、副作用、後遺症,可能發生的併發症。林志釉提醒,病人清楚知悉治療內容後,有權接受或拒絕治療。

4. 對診治內容有懷疑應該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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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釉強調,病人有諮詢多於1名醫生意見的權利,並有權向醫院申請其病歷。每間公立醫院都有其申請醫療記錄程序,處理時間約6星期。醫院會以醫療記錄內容多寡而收費,每1份醫療記錄會收取695元,最高收費為2780元。部分醫院列明會再收70元的定額行政費;有醫院則列明,若經醫生申請並用作診治的醫療報告無需收費。病人可以在醫管局網頁下載表格和參閱詳情。

5. 懷疑遇上醫療事故應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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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釉提醒,病人在醫療服務中若遇到不合理情況,絕對有申訴、投訴權。公立醫院設有兩層投訴處理機制,病人可先向醫院病人聯絡主任提出投訴;如對投訴結果不滿,可以就醫院裁決向醫管局公眾投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同樣在私家醫院遇到不合理情況時,可先向該醫院投訴,若不滿投訴結果可再向衞生署投訴私院。若懷疑醫生涉專業失德,可以向香港醫務委員會投訴該醫生。

6. 我忘了自己的病歷,醫生可看到其他醫院醫生撰寫的醫療記錄嗎?

(「醫健通」網頁截圖)

「醫健通」系統是讓公營、私營醫療提供者,互通為病人儲存的電子健康紀錄,市民可以在「醫健通」網頁下載登記表格。潘冬平非常建議市民加入「醫健通」,舉例指曾遇過有肝癌患者因肚痛求醫,潘透過系統發現患者正服用薄血藥致出血,才及時令病人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