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媽媽換肝】公院醫療事故遲通報無後果 涉失誤醫護多不被懲處

撰文:朱韻斐 黃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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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醫院2名醫生涉疏忽處方藥物,或導致鄧桂思突然肝衰竭急需換肝,鄧目前仍危在旦夕。醫管局雖設有醫療事故通報機制,但事件中院方未有按規定通報。醫管局內部人員透露,即使不按時呈報事故亦不會有任何懲處。若最終證實涉事醫生有處方失誤,除非涉及刑事,否則局方很少就醫療事故對涉事醫護作出停職、解僱等懲處。
有病人組織斥,事件令人懷疑有隱瞞錯失的嫌疑,當醫院不按照按機制通報,就令市民喪失監察公營機構的權利。

聯合醫院2名醫生,涉遺漏未有向鄧桂思處方抗病毒藥物,令鄧病情加劇,院長徐德義向鄧家屬鞠躬致歉。(林若勤攝)

聯合醫院昨日(9日)開記者會,為鄧桂思肝衰竭事件鞠躬致歉。醫院強調上月6日已檢視鄧個案,發現醫生未有察覺鄧桂思的乙型肝炎病歷,向她處方類固醇時沒有同時處方抗肝炎藥物。鄧的乙肝病毒期後一發不可收拾,目前性命垂危。但醫院一直未有向總部、家屬或公眾交代事件,揭示通報漏洞。

不按指示通報 無懲處機制

醫院管理局現時設有「醫療風險警示」和「重要風險事件」通報機制,所有公立醫院須在24小時內透過匯報系統向醫管局總辦事處呈報。鄧桂思事件屬於「重要風險事件」,但直至鄧桂思家人上月19日向聯合醫院查詢病歷,院方翌日才將事件通報總部,足足較規定遲了2周。據了解,當中疑涉及有人員特意不按指示通報。有醫管局員工透露,即使不在24小時內通報事故,也不會有任何懲處,連「口頭警告」也沒有。換言之,機制形同虛設。

鄧桂思女兒Michelle昨日指對事件感到震驚,而院方亦從未主動聯絡家屬交代。(資料圖片/黃靜薇攝)

即使醫療事故調查報告證實涉及人為疏忽,涉事人員多不會被懲處。醫管局高層、婦產科中央統籌委員會主席張德康指,機制是希望透過鼓勵披露事件,以便各方從中汲取教訓,避免日後再次發生同類事件。若設立醫療失誤懲處機制,怕令前線更不主動呈報事故,只會收到反效果。即使最終證實涉事醫生有處方失誤,除非涉及刑事、態度惡劣等問題,否則局方很少就醫療事故作出停職、解僱等懲處。而事故是否涉及專業失德,應交由負責審視醫生牌照的香港醫務委員會審裁。

醫委會不主動調查醫療事故

可是,現時機制下,醫委會不會主動調查醫療事故,醫管局也不會主動轉介公立醫院個案,個案最終很大機會「不了了之」。除非家屬主動投訴,醫委會才會啟動專業失德調查,但該會轄下的初級偵訊委員會現時積壓近800個醫療投訴,涉事醫生會否被「釘牌」、「停牌」或有任何懲處,要投入以年計的資源才能得知。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認為,事件令人懷疑院方有隱瞞錯失的嫌疑,若醫院不按照按機制通報,市民便會喪失監察權利,違反讓市民監察公營系統的原意。

醫院管理局回覆指,醫管局設有既定人力資源政策,以公平、公正原則去處理違反守則的員工。醫管局會視乎事件的嚴重性,僱員可遭受的紀律處分,包括輔導、口頭或書面警告,嚴重行為不檢者可遭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