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炒飯無鮑魚 酒樓違商品說明例遭罰款5千元
撰文: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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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丸無牛,鮑魚炒飯原來竟可以無鮑魚!一間中式酒樓被海關放蛇調查,發現其售賣的鮑魚炒飯無含有鮑魚,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被判罰5千元。
餐牌說明不符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去年8月到位於新葵興廣場的茗苑宴會廳放蛇,購買餐牌上一款註明附有鮑魚的炒飯,惟經政府化驗所檢測後,證實炒飯內並無鮑魚,與餐牌上的商品說明不符。
茗苑宴會廳今日(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罰款5千元。海關提醒商戶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香港01》記者下午曾致電該酒樓查詢是否仍售該款炒飯,但酒樓員工聲稱負責人「落場」未返,並拒絕回應其他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