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涉詐騙4人逾10萬兼用假身份證借貸 被控欺詐罪提堂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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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員涉2年間多次訛稱弟弟欠債,急須籌錢為他還債,詐騙4人共10.5萬元,更用假身份詐騙2間財務公司批出貸款。女警涉詐騙共13.5萬元,被廉署控告6項欺詐罪。案件今(8日)於東區法院提堂,她暫毋須答辯,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押後至7月3日再訊。

被告劉潔玲被控欺詐罪在東區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女被告劉潔玲離開法庭又即折返。(資料圖片/伍凱瑩攝)

被告劉潔玲,44歲,報稱女警員。她被控6項欺詐罪,即於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3月16日,分別向4人訛稱她的弟弟欠債,她需要借錢代為還債,誘使4人分別交出1萬元至5萬元,共涉騙款10.5萬元。被告另外涉於2016年2月2日,向亞洲聯合財務及邦民日本財務訛稱她的身份是林金英,在網上申請表上以假身份申請貸款,詐騙財務公司共3萬元借款。

劉今日毋須答辯,控方透露有10名控方證人,不反對女警保釋,但期間不得接觸證人。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3日,准劉以1萬元現金保釋。劉離開法庭時,見到記者上前採訪,立即轉頭跑回法院內。

案件編號:ESCC130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