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署前助理涉用假醫生紙請病假 被控欺騙主事人罪 案6月再訊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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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一名前女助理,涉嫌以2張假醫生證明取得病假,惟經調查後發現該兩醫生在證明書的日期並未有為助理診症。該女助理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捕及控以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案件今(3日)在屯門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把案押後至6月28日再提訊。
女被告張倩瑜,26歲,民政署前活動推廣助理,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
被告以非公務員合約方式受聘
被告案發時獲民政署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活動推廣助理,派駐到元朗民政事務處,每月享有三天有薪病假。被告申請於2022年7月4日放病假,須向民政署提交相關醫生證明書正本。
先後向署方交出兩張醫生證明書
被告涉嫌使用兩張看來由一名政府醫生和一名私家醫生於當日發出的醫生證明書,誤導民政署該兩名醫生建議她放病假。
兩醫生在涉案日期未有為被告診症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起初只提交一張看來由該政府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副本予民政署。當她被要求提交正本作核實時,她再提供一張看來由一名私家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正本。廉署經調查後發現該兩醫生於2022年7月4日,均沒有為被告診症,該兩張醫生證明書亦非他們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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