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專生涉500元行賄學資處職員 被告懷孕下月臨盆 案5月再訊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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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專生在獲發學資處逾4萬元資助後,被要求提交父母收入紀錄,否則將需退還資助。惟她涉以500元賄賂學資處職員,圖令對方勿要求她退還資助。大專生被控行賄罪,今(6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5月25日再訊,以待辯方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港,並須居於報稱地址。
被告懷孕並將於下月臨盆
被告Safia Kalsoom(20歲,學生),庭上透露,被告現懷有身孕,將於下月臨盆,故需申請押後案件,控罪書上未透露被告國籍,辯方要求下次上庭時法庭安排巴基斯坦方言烏都語的翻譯。
涉行賄望能免退還資助
她被控於2022年10月24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政府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學資處)助理文書主任黃啟剛,提供500港元,以作爲黃協助或促使她就學資處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申請,及不要求她退還就該計劃已向其發放的經濟資助的誘因或報酬。
案件編號:KCCC93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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