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指區諾軒辦初選變「磨心」 趙家賢:兩面不是人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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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16被告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受審,同案認罪被告趙家賢今(3日)午繼續作供。談及另一被告區諾軒,趙形容他在籌備初選期間越發變了「磨心」,並溯至2018年立法會補選,指當時民主派決定派區出戰,不論光譜都會集中票源支持他。而區當選後,原本擁有該議席的「本土自決派」自然希望他能在議會上按照其價值觀行事,但另一邊廂,傳統民主派對區予以厚望,前民主黨元老李永達「直頭話當佢半個仔。」趙認為,區諾軒對於如何平衡民主派不同光譜的立場感困擾,會遇到「兩面不是人」的情況。

趙今午講述超級區議會於5月13日舉行的協調會議,指他當晚太古城有人發起「和你Sing」活動,他需以區議員身分到場,因此在該次協調會議尾聲才趕到。法官陳慶偉指出,根據趙助手黎敬輝的筆記,區諾軒曾在該會提及同意積極運用否決權,惟趙早前供稱,區並無在協調會議上參與相關討論。趙解釋,他沒有就此記項向黎查詢,但據他理解,區當時只是向與會者轉述,其他地區已達成協議,當中包括否決財政預算這一點。

趙家賢指,區諾軒籌備初選期間「越來越變咗磨心之一」 。(資料圖片)

趙形容區諾軒「好social」 民主黨元老李永達視區為「半個仔」

這時陳慶偉打斷道,區早前作供時指為民主派取得過半議席是其「初心」,但關注這個「初心」有否在籌辦初選期間改變。趙表示,以其觀察,區「越來越變咗磨心之一」,解釋稱區本是傳統民主派出身,亦曾是民主黨成員,而區在黨內獲得主流派元老支持。後來前港島區立法會議員羅冠聰被遞奪議席,以致衍生出2018年的補選,羅所屬的香港眾志原屬意周庭出戰,但周被DQ,所以找來區參選,當時整個民主陣營不論光譜,「都會集中票源支持佢」。

趙續指,區曾任民陣召集人,不時會與社運界前輩朋友參與飯局、酒局等交流活動,「即係佢好social」。雖然他與區本身「冇乜私交」,絕大部分限於工作交流,不過區曾就工作方面向他訴苦,透露因為其議席來自當時的「本土自決派」,屬該光譜的人士自然希望他能在議會上按著他們的價值觀表態,但另一方面,傳統民主派對他予以厚望,趙憶述當時民主黨元老李永達甚至在黨會議上「直頭話當佢半個仔,如果人哋支持佢當選,我當有半個黨員當選咗㗎喇。」

趙家賢作供指,民主黨元老李永達(圖)曾稱「當佢(區諾軒)半個仔」(資料圖片)

趙指戴耀廷原計劃要初選參加者簽署協議文件

趙再稱,觀乎整體政治形勢、政治關係,加上區本身也是較實務的區議員,對於民主陣營傳統和本土兩邊光譜,以及市民盼他務實為民的期望,「呢幾樣嘢要佢平衡,令佢係好困擾嘅」,但他仍會如實了解不同光譜看法。法官陳慶偉再次打斷指:「我覺得我們講得太遠了。」趙便稱,因為區經常要顧及民主派內不同光譜,「係會有啲兩面不是人,或者遇到好多委屈嘅情況。」陳慶偉最後指:「簡單來說,即是他無法取悅所有人。」

控方之後問及戴耀廷於5月下旬提供的初選時間表,當中提到參選人要在提名期內簽署相關選區協議文件,是否屬於原來計劃。趙本欲解釋當時民主動力已答應籌辦初選,法官李運騰就提醒,控方只是提出了一個簡單問題,趙只需給予簡單的回答,「否則我們要留在這裡幾個世紀」。趙表示,戴本身計劃要讓參選人簽署協議,惟他和區收到時間表後曾向戴反映,協議文件十分詳細,若將它公開,選舉主任便有機會檢視,而且當時已有消息指人大準備通過實施國安法,參選人毋須簽署一份公開的協議,對他們而言是一種保障,最終戴決定在6月9日記者會上,聲明參選人毋須簽署任何協議。

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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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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