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港條例|議員促訂填海上限 甯漢豪:拆牆鬆綁再限制違原意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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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擬修訂限制維港填海的《保護海港條例》,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今日(28日)開會討論,有議員質疑當局剔除「不可替代」、「最低限度」填海等要求過於寬鬆,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回應指,現時修例的目的是要「拆牆鬆綁」,若再在法例中加入限制,認為有違原意,並強調日後的審批權將會轉交行會,是「加強了」現行制度,並提到若日後(工程申請)太濫,才會再進行檢討。她又說,修例後受惠的工程並不只限於工務工程,私人發展亦可申請,認為最終公眾將可受惠。

▼3月21日 政府修訂《保護海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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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海濱事務專員李愷崙。(盧翊銘攝)

發展局海濱事務專員李愷崙表示,條例的修訂草案已將法庭過往裁決的重要原則寫入法例,可以令現時的審批制度更規範化。她續指,現時海濱愈來愈多人使用,亦深受市民歡迎,市民對海濱的期望亦增加,惟部份涉及小部份填海的工程有不確定性,「係咪符合凌架性公眾需要呢個咁高嘅門檻呢?近年啲(海濱)工程陸陸續續落實,做到嘅都差唔多畀我哋政府做得七七八八,如果想更上一步喺海濱發展有個突破,都要喺個法例做一啲拆牆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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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預告修例後至少8個工程有望可受惠,包括:

1/ 興建行人板道,以提升堅尼地城海濱的暢達度
2/ 活化九龍城汽車渡輪碼頭
3/ 改善位於前啟德跑道的舊碼頭
4/ 修復/改善堅尼地城加多近街附近四個舊碼頭
5/ 灣仔水上運動及康樂主題區及銅鑼灣活力避風塘主題區海岸堤階提升工程
6/ 於會展外的慶典主題區對出設置海岸堤階
7/ 改善灣仔慶典主題區的登岸台階
8/ 改善前啟德跑道第4B3區私人發展公眾休憩空間內的滑道

民建聯劉國勳問到,在條例修訂後,日後工程受法律挑戰的機會是否降低。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回應指,條例修訂後能加強審批的制度,亦會有公眾參與,隨後會有行會審批,認為「合理性強咗」,故政府「抵擋」司法覆核風險的能力亦會相應增加,但她坦言,每個項目有其複雜性,難以一概而論。

至於條例現時「不可替代」、「最低限度」的要求等會否保留,她則說「𠵱家我哋係冇呢個打算,因為既然係拆牆鬆綁,如果我哋又搞下搞下,又搞返多啲綁入去,其實對於件事嘅幫助又細咗。」她亦坦言,現時未有框架面對臨時填海工程超時的問題,亦即超出3年限制,將會思考如何應對,僅強調「無論係做3年、4年、5年,到最後個海都係冇填到,但評估錯咗,就要公眾交代或者負責」,並指「我諗部門首長都要負責嘅,呢個係佢都要面對個社會」,惟她未有說明相關的責任和後果為何。

實政圓桌田北辰亦質疑條例修訂後,填海限制變得「太鬆」,要求當局在條例列明,只能在同一個地點申請做一次工程、將維港的填海面積「封頂」,以及就填海範圍的形狀作出限制,以免影響到現有的海岸線,「好窄、好長嘅,咁一定係0.8公頃範圍內,但係維港就差唔多分開兩邊㗎喇喎!」

甯漢豪重申,現時並無就填海範圍議訂上限,又稱當局並無「水晶球」去推算海濱長廊的長度和登岸提階的數量,「應該等我地實際經驗話畀大家聽,係咪真係濫,濫到大家要好關注,定係唔係喎,只係耐唔中有一項,拆牆鬆綁又做得快咗。我覺得呢個係喺我哋個積效度見到個狀況,再去談都未遲,而唔係𠵱家就去加返多啲限制落去,抵銷咗我地拆牆鬆綁嘅用意。」

實政圓桌議員田北辰。(盧翊銘攝)

田北辰再三追問制訂填海上限等限制的不可取之處,甯漢豪強調,現時的豁免清單需經過立法會審批,日後亦會諮詢公眾及海濱事務委員會等的意見,形容是「大家參與下定落嚟」,並不需要現時便自行設限,否則「大家又會問,(發展局)憑咩定上限。」至於填海的形狀方面,她則表示,理解窄長的填海方案會「侵犯」海港形態,「只限面積,冇限形態,呢一點我哋值得思考一下。」

民建聯議員陳學鋒提到,有聲音將今次修例與「明日大嶼」掛鉤,要求當局交代。甯漢豪坦言,交椅洲人工島將會有策略性道路,需要在港島區設落腳點和潛入海底,故日後或需要臨時填海,但強調「臨時嘅啫,係有啲工作枱,做完之後,個海係冇填到」,惟明日大嶼的研究仍在進行中,「我哋呢一刻係冇假設,可以借助呢個條例,就去走一個比較簡單嘅程序」,並承諾日後將會公開研究文件,「唔希望大家有任何疑心,我哋做呢條條例係為咗為某某工程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