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求職者面試被盜信用卡資料 4男女認竊取350萬 囚24至44個月
3男1女以招聘美容師,應徵者前來面試或培訓時,趁他們把財物存放在儲物櫃時,盜取其信用卡資料,再用以購買多部iPhone,事件中有18名受害人的35張信用卡被盜,並涉購物逾350萬元。4男女早前認盜穼等多項罪名,案件今(2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游德康指案件經精心計劃,女被告角色更是舉足輕重,判4人入獄24至44個月。
4名被告:陳韞鍶(36歲,美容院經理)、蔡祥曦(37歲,行政助理)、黃君瀚(28歲)及馬學良(21歲,大學生),被控30項盜竊罪及2項企圖盜竊罪,四人分別承認其中29罪、1罪、4罪及6罪。涉案日期介乎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
官指女被告角色舉足輕重
法官指,盜用他人資料屬嚴重罪行,女被告在案中角色更是舉足輕重,她共涉及29項罪名,故以5年半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減至44個月,餘下3名被告則分別判囚24個月、32個月及28個月。
18事主到美容院面試和培訓時被盜
案情指,18名事主均曾到4間美容院面試或接受培訓,期間被要求把個人物品鎖在儲物櫃內,疑期間被人盜取信用卡資料。案情指女被告陳韞鍶負責把資料交給包括另3名被告,3名男被告把事主信用卡資料購買 iPhone及禮品卡等。陳另會用事主電話卡致電銀行,查詢信用卡的信用限額,或要求銀行批准若干交易。18名事主的35張信用卡曾被盜用,並進行過105宗交易,涉款達350萬港元。事主事後發現信用卡被盜用報警。
有被告見FB搵快錢廣告受聘當代購
4名被告後來先後被捕,黃承認因失業,在Facebook見到「搵快錢」廣告,從而受聘幫人「代購」電話,每部可獲酬勞800元;他稱每次「代購」都有人向他提供信用卡資料,他曾助人「代購」50部電話,賺取5萬元。
黃招攬他人犯案
黃稱曾有交易被拒感不安,便在Facebook上招攬馬加入,每次得到800元酬勞後,會分500元給馬;蔡的角色與馬相似。馬稱他每次買電話都可獲500元酬勞,被捕當日蔡接載其他被告往買iPhone,但交易不成功,因此買不成電話。
求情稱因經濟壓力愚蠢被利用
4名被告均否認是案中主腦,並自稱是執行指示的「棋子」,案發時陳、蔡和黃三人均受到經濟壓力,愚蠢地被人利用犯案;案發時19歲的馬則稱,他被捕後被還押,荒廢學業兩年,已受到足夠教訓。
案件編號:DCCC8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