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高鐵一地兩檢「各讓一步」 內地擁執法權 聯檢樓交港府管理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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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視為今屆政府最後政治炸彈之一的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據聞很可能在月中前出台,且採納內地企硬的全套「深圳灣模式」,即內地執法人員可在站內特定範圍實施內地司法管轄權,而為了「各讓一步」,整個車站聯檢大樓將由港府管理,以減低「割地」色彩。
民主派議員批評方案等同為內地在港執法打開缺口,立下壞先例,表明不會收貨;建制派議員則認為相對於中央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將內地法律引入香港,有關方案所造成的衝擊較低,算是中間落墨方案,並非不能接受。

高鐵西九龍總站工程正進行得如火如荼,希望趕及明年第三季通車。(謝浩然攝)

政界消息表示,港府與內地當局就一地兩檢方案已達成共識,最快本星期內就有眉目,最遲在月中公布。至於整個磋商過程最核心的執法權問題,據悉港府一直希望內地當局在西九站內採用「局部執法」模式,即只負責俗稱「ICQ」的出入境、清關及檢疫(Immigration, Customs and Quarantine),然而內地當局企硬除「ICQ」外,還可享有部分拘捕權。

消息指,內地當局所持的理據是,現時香港執法人員在深圳灣口岸擁有「全面執法」權,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站應享有相同的權力,「不應差別對待」,結果內地方面在這場協商拉鋸戰中「勝出」,而與深圳灣口岸最大不同之處,西九站聯檢大樓的管理權歸港府所有。現時的深圳灣口岸聯檢大樓分為港方口岸區及內地口岸區,港方口岸區佔地逾41公頃,港府一次過支付17.2億元土地開發費,約25億元過境設施建造成本,另每年繳交約780萬元租金,以換取港方管理自主權。

 

朱凱廸曾攀上高鐵工地天秤,懸掛「停建高鐵」直幡。(資料圖片)
梁美芬指早前接受《香港01》訪問時曾透露,據了解內地官員傾向參考深圳灣模式落實高鐵西九站一地兩檢安排。(吳鍾坤攝)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批評,有關方案形同破壞一國兩制,為內地在港執法打開缺口,立下壞先例。他質疑,不論透過哪種形式引進一地兩檢,均涉及在西九總站執行內地法律,做法違反《基本法》第22條及第18條,即「內地人員不得干預香港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的精神,而一旦市民就此提出司法覆核,例如要求法院解釋「一地兩檢」是否違憲,更隨時觸發人大釋法,掀起更多爭議。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 內地在香港高鐵總站擁有全面執法權,即意味將該地完全割讓給內地,他質疑這是否代表香港的法律、人權自由不適用於該範圍,而只是實行內地法律,擔心港人的人權自由難受保障。

不過,一直跟進高鐵「一地兩檢」議題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指,相對於內地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將內地法律引進香港,一地兩檢方案以授權方式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在站內執法,對香港的衝擊算是最少,認為可以接受。她說,曾向內地建議參考英法或美加等地,規定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站只負責「ICQ」工作,但畢竟香港與內地實施不同法律體系,若內地方面堅持在站內擁有部分刑事拘捕權,亦是可以理解。

現時深圳灣口岸管制站是首個及唯一實施一地兩檢的過境口岸,而聯檢大樓位於蛇口,屬於深圳境內。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06年根據基本法第二十條通過決定,授權香港執法人員進駐全封閉式的管理大樓港方口岸,並實施香港法律。其後香港立法會也通過了《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條例》,作為一地兩檢所需的本地立法。

按照港府構思,高鐵一地兩檢將分兩階段立法,先在六月向立法會提交決議案,通過方案主體法案,然後再處理一地兩檢的執行細節及技術問題,包括各種執法權的界定等,預料這部分工作將主要由下屆政府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