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明報》指記者拍攝遭撞開 記協促警方免不必要阻礙

撰文:呂穎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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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今日(18日)發表聲明,指《明報》報道其記者昨日(17日)採訪立場新聞案後,在法院外拍攝律政司檢控官員離開法院大樓期間,遭案件主管小隊的警員兩度撞開該報記者,並以粗言辱罵。記協稱,有關記者的採訪屬正常採訪,涉及位置亦是業界慣常守候拍攝位置,理應不會構成阻礙,記協促請警方在工作時,採取專業態度,避免對採訪中的記者造成不必要的採訪不便、肢體碰撞及影響。

《明報》記者昨天(17日)在採訪立場新聞案後,在法院外拍攝律政司檢控官員離開法院大樓期間,遭案件主管小隊的警員兩度撞開該報記者,並以粗言辱罵。圖為兩名被告鍾沛權(左)及林紹桐(右)。(資料圖片/劉安琪攝)

「立場新聞」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昨於區院進入第42天審訊。據《明報》報道,記者昨在散庭後拍攝律政司檢控官員離開法院大樓,期間遭案件主管小隊的其中一名警員兩度撞開,並以粗言辱罵。

警方覆《明報》會提醒人員 同籲傳媒採訪時免影響他人

警方其後回覆《明報》稱,會提醒人員注意個人言行,在不影響行動效能下會盡量協助傳媒採訪,另呼籲傳媒採訪時採取專業態度,避免影響他人。

記協:記者當時屬正常採訪

記協聲明提到,據協會了解,當時只有兩名記者於該處拍攝官員近照,此舉屬正常採訪,相關位置亦是業界慣常守候拍攝的位置,理應不會構成阻礙。記協促請警方在工作時,採取專業態度,避免對採訪中的記者造成不必要的採訪不便、肢體碰撞及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