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場|一年接270宗投訴 康文署研租用人須聲明承諾不轉讓場地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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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設施的「炒場(即以炒賣租用場地時段以牟利)」問題嚴重,去年1月至今年2月,已接獲約270宗有關「炒場」的投訴,但未有租用人因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而被暫停租訂康體設施的資格。康文署指,正徵詢法律意見,研究要求租用人及租用團體在預訂及登記使用設施時作出聲明,承諾不會透過任何形式轉讓已預訂設施,如有違規轉讓會作出適當跟進。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指,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期間,已接獲約270宗有關「炒場」的投訴。(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今日(15日)提交予立法會的書面回覆中指,於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期間,共接獲約270宗有關「炒場」的投訴。在同一期間,沒有租用人因違規轉讓用場許可證而被暫停租訂康體設施的資格。

不過,署方提到,自2022‍年5月推出多項打擊「炒場」新措施,至今年2月,場地職員於設施租用時段內共進行超過77萬次的巡查,共有約1,380名租用人被發現沒有在場使用有關設施,涉及體育館主場、網球場及草地足球場等收費康體設施。

康文署又提到,去年12月起要求租用人提交草地足球場抽籤申請時,需多填寫四名用場人士的「康體通」用戶編號,其中三人須與租用人一同簽場及在場使用設施。如未能完成或被發現不在場,租用人會被當作「不取場/不在場使用」,這類違規個案至今也有逾110宗。

康文署稱,除透過行政措施打擊炒場,也一直探討引用現行法例,對違規轉讓康體場地的人士施加刑事罰則或罰款。

署方表示,正徵詢法律意見,研究要求租用人及租用團體在預訂及登記使用設施時作出聲明,承諾不會透過任何形式轉讓已預訂設施。如懷疑有租用人及租用團體違規轉讓已預訂設施,會作出適當跟進。該署亦會積極探討在推出全新智能康體服務預訂資訊系統時加入有關租用人及租用團體聲明的可行性。

另外,署方也提到近年已引入專業抗電腦程式服務,並會定時監察系統的使用情況,留意不尋常的網站登入有關系統,以打撃利用電腦程式登入康體通網上系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