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區諾軒稱保守參與者曾托付他 未能維護民主派多元感內疚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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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16被告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審訊,區諾軒今(14日)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接受民主當被告的代表律師盤問,區指經多輪協調會議後,參與者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有分歧,他不想以此捆綁其他人,因為他認為民主派應維持其多元性,他曾在會議上表態,亦有與戴耀廷就此有爭拗。區又強調《墨落無悔》聲名與初選無關,又透露在初選時曾接觸過不少立場較保守的參加者,有個別包括社民連和民主黨的人士曾托付於他,惟他未能維護多元聲音,庭上坦言感到內疚。

曾在協調會上稱不能勉強他人否決預算案

區諾軒繼續代表民主黨兩名被告黃碧雲和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盤問。區說於2020年5月5日新東的第二次協議會議時,他曾就否決預算案的問題提出質疑,當時鄒家成和林卓廷的代表就「運用否決權」的字眼爭拗,區在該會稱:「始終民主派有好多唔同人參與,唔同人有唔同諗法,功能界別參與者會顧及業界利益,不能勉強其他人否決預算案。」

區諾軒承認曾與戴耀廷有爭拗。(資料圖片)

當時無想過相關條款會犯法

區稱就否決預算案的立場上,他不想捆綁其他人,但於2020年6月9日的記者會,他沒有反對戴就否決預算案的看法,該天後也沒有提出反對,因當時沒有想過相關條款會觸犯法例。

承認曾和戴有爭拗

沈指出,根據區的第六個錄影會面,他曾向戴反映兩個政黨的意見,並稱:「你係無理由唔理唔同人既睇法而去表達一個咁激進立場。」區解釋,「激進立場」是指戴「攬炒十步曲」的立場,當時已舉行多場協調會議,沒有理由不知道與會者有不同意見。被問及他是否和戴有爭拗,區同意並解釋是新東第二次協議會議後曾向戴反映。戴亦改用「積極運用」的字眼,以迎合不同看法的人。

強調墨落無悔聲明書與初選無關

區續指,戴於2020年6月9日的記者會中,他表示不會要求初選候選人簽署「共同綱領」,其後有人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書。區同意沈所指,黃碧雲和林卓廷在交初選表格時,沒有簽署或夾附「共同綱領」,兩人亦沒有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區又稱:「成個民主黨都無簽添。」被問及《墨落無悔》聲明書是否和初選組織者有關連,區以強調的語氣回應說:「毫無關係。」強調民主派應維持多元性。

承認與戴是初選推動者

沈繼而問「三投三不投」是否屬初選的一部份,區指起初不屬大會的一部份,但之後又稱不能代表戴回答。法官李運騰遂問區和戴是否初選的推動者,區回應說:「可以咁講。」並指民主動力負責管理初選的財政事宜,以及共同宣傳。

李官繼而問戴和區二人在初選中的分工,區稱他主要出席協調會議和聯絡不同派系的人,和負責舉辦選舉論壇。李官續問戴是否屬「大腦」,區稱戴負責大部份的論述工作,戴亦負責聯絡香港民意研究所,他亦為初選的主要發言人。

區諾軒稱他對未能維護民主多元聲音感內疚。(資料圖片)

對未能維護多元聲音感內疚

區亦補充,隨著初選的發展,他接觸較多較保守的參加者,有個別人士甚至特別委託他,李官立即問是否指黃浩銘,區回應稱包括社民連和民主黨,區說:「我自己覺得好內疚。」李官隨即指不用探討此議題,引來庭上眾人笑聲,但區仍然解釋:「我係維護唔到多元既聲音。」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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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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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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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