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政總衝突|兩男金鐘被捕 官指選擇逗留支持示威者 暴動罪成
2019年國慶前夕金鐘政總外爆發警民衝突,事後多人被控於夏愨道參與暴動,其中一案2名男子不認罪受審,今(28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暫委法官鄭紀航指,兩名被告當時有充分機會離開暴動現場,惟選擇逗留現場,以鼓勵及支持其他示威者,其中電腦技術員自辯砌詞狡辯,如稱以為銅鑼灣有催淚煙而不敢返回公司,卻選擇走向有機會發生危險的灣仔,後來到達金鐘耳聞目睹政總衝突,仍毫不畏懼橫過車道。案件押後至3月25日判刑,其間須還柙看管。
兩名被告:馮嘉文(案發39歲,電腦技術員)、陳海蓬(案發27歲,市場策劃經理)否認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
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在政總外與警方對峙,並有多人被捕。(詳看下圖)
指馮的證供似是而非
鄭官在書面判辭指,當日金鐘道、夏愨道以致政總一帶曾發生暴動,接納大部份警員口供。反觀,馮自辯稱,原打算到銅鑼灣上班,因希慎廣場有煙有聲,便折返灣仔,然而遊行路線是由銅鑼灣往灣仔方向,起步點以西才是有機會發生危險之處,馮一方面說要顧及安危,一方面卻又往灣仔前進,反映其證供似是而非。
不能取安全路線上班屬匪夷所思
鄭官又指,馮連周日都要過海上班,並慣常先去希慎廣場逛逛才回公司,故不能取另一較安全快捷的路線上班,絕對是匪夷所思。再者,銅鑼灣區也可細分為幾條街道,馮籠統含糊說整區都有催淚彈,故不能返公司,實屬混淆視聽、以偏概全。
聞政總有衝突毫不畏懼
鄭官又指,馮起初小心翼翼,未有親眼看到希慎廣場衝突便不願循時代廣場返回辦公室,後來耳聞目睹政總的衝突仍毫不畏懼,打算橫過衝突發生的添美道,這種短時間內的心態逆轉缺乏合理解釋,令人難以接受。何況,當時只是近下午5時,離他在銅鑼灣下車準備上班僅過了1小時多,他仍有很多時間折返公司,卻選擇放下「有迫切性的工作」改道回家,可見他的證供不盡不實、自相矛盾。
鄭官認為,不論馮到達被截停的位置前身在何處,也必然已進入暴動範圍,而該位置與政總只是咫尺之遙,他當時定必會聽到政總傳出玻璃窗碎裂、示威者叫喊的聲音等。
警5分鐘後衝出應有充分時間離開
陳沒有自辯,他被制服時正身處政總的夏愨道,當時已有示威者在政總外暴動,5分鐘後警方衝出拘捕示威者,他絕對有充分時間離開。若果他是從另一較遠地方走到被制服之處,正顯示他明知那處發生暴動仍朝該方向走近。
鄭官指出,兩名有充足機會離開卻仍逗留現場,身穿衣物及口罩,正是示威者極為普遍的裝束,以表達他們與其他示威者為同路人。馮手持可用作佈陣的雨傘,陳則戴著勞工手套,可保護雙手免在破壞物件時受傷等,已可推論他們當日有份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24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