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沒強制權乏宣傳 愈補救愈多亂 回溯運輸署躺平的14個月
原定本月26日推行的「易通行」(HKeToll,不停車繳費服務),月初宣布推行後五日因大批司機、車主未收到繳費貼,的士司機等商用車司機更又批評安排混亂而推遲。運輸署推遲後推出多項措施協助取得「車輛貼」,但最新又有車主向《香港01》表示接獲「車輛貼」信件,但內附車牌卻是另一架車,更由私家車變電單車。
上述烏龍的原因、涉及有多少車主運輸署暫未回覆。回顧易通行難通行時間軸,相關的《道路交通( 繳費貼) 規例》雖2021年8月底刊憲,同年11月1日生效,但《規例》中規定汽車負責人或駕駛人無論何時均須有繳費貼的生效日期卻「留白」,即運輸署欠即時強制之權。
運輸署14個月間未見大力宣傳「易通行」,也沒催谷車主申請「車輛貼」,僅今年1月初記者會宣布今年會陸續實施「易通行」,當日為何仍不說推行日期以大力宣傳、也不是由署長羅淑佩親自解說,惹來運輸業及車主怨氣。
法例2021年11月生效無即時強制權 今年1月記者會仍未公布實施日期
《不停車繳費條例》及《道路交通( 繳費貼) 規例》2021年11月1日生效,但當時尚未有實施日期,到今年1月6日運輸署在記者會宣布易通行將於2月率先在青沙管制區實施,出席記者會的運輸署助理署長(管理及輔助客運)阮康誠當時仍說具體日期將稍後公布。
直至運輸署本月8日公布2月26日於青沙管制區率先推行前,不少車主對「易通行」、「車輛貼」及「車種貼」感陌生,甚至有車主以為全港80萬輛車大部份取得「車輛貼」後,易通行才通行。
除了《香港01》最新接獲有私家車車主表示接獲「車輛貼」信件後,打開內附的竟「車輛貼」車牌卻是另一架車,由私家車變電單車。另有車主透露,經秘書向運輸署續牌的他,月前接獲運輸署寄來的「車輛貼」,但由於未聞運輸署相關宣傳,也不知「短期內」會全面推行易通行,結果將「車輛貼」棄掉。到運輸署本月初公布月中推行易通行(後來推遲),他只好自費再向運輸署申請一張。
羅淑佩2月14日宣布易通行延遲推行後翌日致歉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2月14日、即宣布易通行延遲推行的翌日,在電台節目致歉,承認政府解說得不夠多,又指可能是市民習性上沒有一個具體日子何時實施,就未必有急切性第一時間就去申請。
運輸署之後公布一系列「加強協助」措施,包括額外增加兩個「專屬服務站」協助的士司機,但仍有司機不滿相關措施或宣傳為何不是推出易通行前就有,甚至形容是擾民。事實上,在2月10日,易通行未延遲前,《香港01》到葵涌客服中心視察,人龍延伸至門外,排頭位的司機等了1.5小時,更有司機一度與職員起爭拗,批評當局安排混亂。
規例中強制使用「車輛貼」實施日期至今留白
易通行難通行伏筆,可追溯至《不停車繳費條例》及《道路交通( 繳費貼) 規例》2021年11月1日生效後。其中一個主要關鍵是政府由當日到現在仍無「法」規定車主立即轉用易通行,因《道路交通( 繳費貼) 規例》2021年11月1日已實施,但部份條文實施日期留白,當中包括《規例》的第4條、第5及6條。當中,第4條標題是「某些汽車須用繳費貼,以及其他普遍適用規定」,而目前此條有備註為「尚未實施」。
兩年間兩個「自主」選項 變相沒鼓勵申請
全港目前有約80萬名車主,運輸署方針是會為每部已領牌車輛免費提供首張「車輛貼」,其中26萬名登記車主早前在遞交與車輛相關的牌照申請時,已預先登記申請,會以郵遞方式收到,其他車主則需透過「易通行」網頁或流動應用程式登記申請。
截至昨日(13日)中午,當局已發出超過43萬個車輛貼,即只佔一半。為何如此低比率?其一是在車主處理與車輛相關的牌照申請時,當局並無趁機要求車主申領「車輛貼」,工作人員只是提點可一併申領;網上辦續牌手續的車主,不少人更沒有留意到可申領「車輛貼」。
其二是容許沒有「車輛貼」的車輛,將來也可照常駛經實施易通行隧道,車主其後會收到繳費通知,在14個工作天內登入易通行網頁或流動應用程式,按指示以信用卡繳費,或產生二維碼,然後使用轉數快或到7-11便利店現金繳付隧道費便可,逾期繳費會被加徵附加費。
無「車輛貼」過隧道只需補交費用 欠申請動力
因此除非逾期繳費,否則有無「車輛貼」,車主所需繳付的隧道費都一樣,不會因無「車輛貼」過隧道被罰款或需付手續費,變得可有可無,尤其是佔大多數的私家車車主,更不會有分別。
業界4大質疑:沒從車主角度出發、欠缺宣傳、責任誰屬、誰來督導
綜合易通行2021年聞樓梯響至今,運輸署被指沒有由從市民、特別是「搵食車」司機角度設想,盡量簡化申請程序,有業界質疑署方是否漏招?2021年至今無大力宣傳原因為何,是想強行變相強制?到最新又有車主向《香港01》表示接獲「車輛貼」信件,但內附車牌卻是另一架車,更由私家車變電單車,相關責任誰屬?是否有較署長羅淑佩更高層的政局人士督導?目前當未解清。
▼2月10日 商用車車主或司機趕申請「易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