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DQ案終極上訴未定奪 衝擊立會官司勢加劇財政壓力
撰文: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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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去年宣誓時宣揚港獨,最終引發人大釋法,兩人議員資格被取消,事件至今仍未告一段落。二人在宣誓司法覆核案的官司中敗訴,被判支付五分之四堂費,立法會亦向兩人「追數」,要求歸還合共約186萬元的議員薪津,但梁游仍堅決上訴至終審法院,更申請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打官司,加上今次非法集結案被捕,勢進一步加劇財政壓力。
游蕙禎和梁頌恆去年10月12日在立法會宣誓時,分別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旗幟,以及將「China」讀成「支那」,引起軒然大波,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主動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裁定二人不可重新宣誓;其後北京「接力」出招,全國人大常委會於11月初主動為《基本法》第104條釋法,高等法院最終裁定梁、游喪失議員資格,二人議席懸空。
梁、游二人在司法覆核案敗訴,被判支付五分之四堂費,估計相關訟費至少500萬;與此同時,立法會亦向兩人追回薪津及營運開支,全數合共約186萬元的議員薪津。面對官司纏身及巨大財政壓力,梁、游為上訴案發起眾籌,但社會反應冷淡,上訴案籌款截至1月尾,僅籌得約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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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兩人仍決意終極上訴至終審法院,並獲法庭批准申請許可。曾表示傾家蕩產也要上訴到底的梁頌恆曾指,更申請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Lord David Pannick)來港打官司,現正等候終院於八月開庭審理有關申請處理。
宣誓風波一石激起千重浪,梁游不止失去議員資格,亦官司纏身,如今又因衝擊立法會被捕,財政壓力勢進一步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