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過撥款︱社福機構儲備水浸六年增64% 社總倡改善員工薪酬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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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界一筆過撥款成效一直備受關注,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社總)調查分析發現,過去七年受社署津助的社福機構,財政儲備「水浸」情況逐步攀升,164間機構去年度累計儲備57億元,較2015/16年度大增64%。有個別機構儲備更高達3億元,當中近30%機構儲備超越規定上限,需「回水」予社署。
社總表示,薪酬佔社福機構支出約80%,機構若過度累積儲備,或未能善用公帑,甚至有機構寧退還撥款,亦不願改善員工薪酬待遇。社總又指,近年行內人手短缺,部分機構有加薪挽留人才,但認為長遠需從制度著手,包括重新根據薪級表所列明的起薪點聘請員工,以及放寬頂薪點上限,始能改善行內招聘陋習,免人才流失頻繁,影響服務質素。

社總近日翻查各受社署整筆過撥款津助機構財務報告,發現社福機構「水浸」情況不斷攀升。(歐嘉樂攝)

港府自2000年起,以一筆過撥款(LSG)替代實報實銷制度,津助非政府機構。社署於2021/22年度向164間非政府機構撥款約200億元,根據整筆過撥款制度規定,非政府機構凡獲資助逾1,000萬元、或資助額佔營運收入至少50%,需於今年10月底向社署提交周年財務報告,並開放予公眾查閱。

社總近日翻查各受社署一筆過撥款津助機構財務報告,又綜合過往七年情況作對比,發現社福機構「水浸」情況不斷攀升,去年度共累計57億元儲備,佔整體社署年度撥款逾25%,有個別機構儲備更高達3億元。若對照2015/16年度 (34.8億元) ,各機構總儲備大增64%。

47機構需「回水」社署合計$8000萬

其中47間機構去年度的儲備水平超逾25%上限,需按規定退還社署,涉款共8,000萬元,按年度大增69%,有單一中型機構更需「回水」2,000萬元,金額佔總體退還款項25%。社總機構財務研究組成員熊百祥表示,小型機構的儲備佔撥款率傾向較高,相信與人手較少及欠財務安全感相關。

社總又指,機構的租金虧蝕近年不斷擴大,有9成獲撥款津助逾1億元的特大規模機構,需動用一筆過撥款補貼因應服務所需的租金。

社總建議提供彈性財務安排

社總會長張志偉指,薪酬佔社福機構支出約8成,惟自2000年起推行一筆過撥款,社福界與公務員薪級表脱勾後,可見社福機構的儲備金額連年高漲,反映機構持續壓縮員工薪酬,包括以薪酬中級點聘請、自設較低的頂薪點,甚或拆散職位等。他又說,由於各機構規模大小不一,社總一直倡議以非單一制度撥款,認為應提供較多財務安排彈性,另應加強對小型機構的財務支援。

社福界人手短缺應加薪挽人才

他又說,社福界近年離職潮增加,行內人手短缺,「係有啲影響,而且流動大咗」,部分機構會加薪挽留人才,部分員工則透過跳槽加人工,但他認為僅屬短期狀況;熊百祥則指,若因人才供求短缺,始能改善薪酬待遇實屬不理想,盼從制度著手。

社署將於今個財政年度起,向社福機構削減1%經常撥款,張志偉指由於大部分機構擁儲備,相信對服務及人手影響不大,但推測較小型機構波動較大,或以此為由削減人手。

一筆過撥款兩年前完成檢討,當中要求社福機構披露薪酬架構,並設五年適應期,張志偉期盼社署壓縮相關年期,並盡快落實,以增加透明度,予公眾監察公帑運用情況,包括有否善待員工等。社總又促請社署更新財務報表申報要求,認為應要求各機構列出2007至2008年度撥入獨立戶口的儲備金額,予公眾更有效監察其財政狀況。

不少機構出現租金虧損

張又說,自一筆過撥款推行後,服務投標項目趨增,社署規定機構需在現有物業開展服務,「最初都仲可以absorb(消化)到,但愈嚟愈多嘅時候,一定唔夠地方做」,遂需租賃私人物業,致不少機構出現租金虧損:「無理由要機構『貼大床』,受剝削一定係服務對象。」他認為,此反映政府欠社福長遠規劃,有需要撥亂反正,短期內則應提供租金補貼,減輕機構財政風險,服務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