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戴耀廷提過否決議案 區諾軒認為與會人未必留意到其含意
民主派人士涉於2020年組織或參與初選,其中16名被告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今(13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早前認罪現轉為控方證人的區諾軒作供,他提到戴耀廷提出「議會過半」的主張後,較資深的泛民人士在2020年1月曾有一個飯局,會上戴有提及初選成立協調機制,希望能爭取到立法會過半議席。戴又指,若這願景成真,將會是「大殺傷力的憲制武器」,並可以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等,甚至否決不同議案,但他認為與會的人未必留意到戴的含意,故亦未有回應,而他則認為這是民主運動的工作,故答應與戴辦初選。
區諾軒曾是民主黨成員
區諾軒今作供時,控方先提及其背景,指區於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經由補選進入立法會,出任港島區議員;2012年至2019年期間,他是香港南區區議會利東一選區議員;另於2009至2017年間,曾為民主黨成員。刑事紀錄上,包括2020年曾用大聲公襲警,承認2021年曾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曾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權力及特權法。
區諾軒提到2020年1月出席飯局的泛民人士。(詳看下圖)
解釋「66443」機制來由
區表示,當時戴認為,若要取得大多數議席,港島區6席要取得4席、九龍西區6席要取4席、九龍東區5席要取3席、新界西及新界東區各9席要取6席。其中新界東及西區,如果「諗得積極啲」則有機會取得7席,加上功能組別及超區界別,預算取得3席,大致可算出民主派尚要多少席可達至「35+」的目標。區承認這是2021年3月記者會上公布的「66443」機制,但戴在飯局時只是作初步推算,未有說得這樣確切。
若能建立協調機制會是大進步
區又說,出席飯局的人認為,要推展整個計劃以達至「35+」,需要更多工作,如與不同團體諮詢等。區並向法官解釋,當時出席飯局的人士,均隸屬不同政黨:李卓人屬於工黨,李永達來自民主黨,黃浩銘就屬社民連,他當時不屬任何黨派。區又言,已經無法憶述他在飯局內說過甚麼,但他同意若民主派能取得過半議席,而且能夠建立協調機制,將會是「一個好大進步」。
被告及泛民人士今日到庭情況。(詳看下圖)
戴提否決權卻未提否決那些議案
區又稱,戴在飯局上說,若要令政府回應反修例運動,爭取五大訴求等,如果泛民能在立法會上取得過半議席,將是一個「大殺傷力的憲制武器」,因為在立法會上佔大多數,民主派便有更高議價能力,另一方面又可以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行使否決權,不過當時沒有指明要否決哪些議案。
想用留港時間做民主運動的工作
區承認他在飯局上答應與戴合作辦初選,他亦是初選的籌劃者,因他當時準備到日本留學,2020年大部份時間都在香港,想用這段時間來做他視之為民主運動的工作。
飯局上人士或未留意戴的含義
區又稱,五大訴求包括要求向警暴問責,若民主派能有過半議席,可有好多空間做事,如要求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否決政府議案等。簡單來說,戴提出的想法,能夠做到這可能性。由於出席飯局人士都是資深議員或政治工作者,這些概念對他們來說本就耳熟能詳,所以當時他們並未特別留意戴的含義。
控方開案陳詞透露事件的時序。(詳看下圖)
其他人當時未回應
法官李運騰即提醒區,應只講述他本人在飯局的說法,而非臆測其他人的想法,並問他飯局上曾否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等,區說:「戴耀廷有提及過。」惟其他人當時覺得戴是在講述其早發表的文章,沒有回應這方面說法。
區續指,戴當時形容《基本法》屬「大殺傷力嘅憲制武器」,如果民主派立法會議席過半,可運用不同權力爭取五大訴求,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及否決政府議案等。
案件明(14日)續審,區將繼續作供。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表示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包括10名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