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2.20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 6類人才5年內可無限來港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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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出入境管理局今(9日)宣布,由2月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符合資格的六類人才,申請成功後可在有效期內,多次往來香港,每次逗留不超過30日,遠高於目前商務簽註的七日期限。港府表示歡迎新措施,認為可促進大灣區內的人才互動,達至互利雙贏。

往來港澳人才簽註式樣。(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

新簽註每次逗留香港不超過30日

內地政府公布,由2月20日起,實施新措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符合內地當局訂定的資格的六類人才,包括傑出、科研、文教、衞健、法律及其他人才,可申請有效期五年、三年或一年的人才簽註。申請成功者可在簽註有效期內,多次往來香港,每次逗留不超過30日,遠高於目前商務簽註的七日逗留期限。

惟新措施未實施前,根據現行安排,訪港內地居民必須持有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雙程證),以及相關赴港簽註,由內地當局受理、審批及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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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人才,即對大灣區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者灣區急需的頂尖人才;

科研人才,即大灣區科研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

文教人才,即大灣區高等院校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

衛健人才,即大灣區副高級職稱以上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及衛生研究人才;

法律人才,即參與在香港、澳門法律仲裁程序的內地仲裁員,處理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投資爭端的內地調解員等;

其他人才,即大灣區人才、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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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可促進大灣區人才互動達至雙贏

港府表示,新措施可便利大灣區內地人才南下來港,參與包括科研、文科、衞健、法律、商務等交流訪問,將提高合資格高端人才訪港的便利性。港府又指,香港與內地剛全面通關,相信措施可促進大灣區內的人才互動,達至互利雙贏,會繼續與內地當局保持緊密溝通。

此外,若持有人才簽註的人士,同時符合較早前港府擴展的「為來港參與指定界別短期活動的訪客提供入境便利先導計劃」,亦可持訪客身份,在本港參與指定短期活動,但無須申請工作進入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