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病婦染疫死因 歐家榮指慢性病者會盡快處埋 但死者非屬優先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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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糖尿及腎病等長期病患的六旬婦人,在家等候隔離時猝死,死後被染出感染新冠肺炎,死因研訊今(1日)續,經常出席疫情記者會的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今出庭作供,他指護士當日了解事主的情況,見事主未有病癥,長期病的病況亦穩定,且有自理能力,認為事主當時並非須優先處理的個案。歐又稱,若密切接觸者有長期病患,一般都會盡快處理。但事發前約一個月爆發跳舞群組,確診數字大增,中心一直有考慮調配人手。

死者呂淑嫻(62歲),2020年12月9日,因同住幼女趙海鈴感染新冠被送往隔離,而被列作密切接觸者,獨留在美林邨的寓所,等候入住檢疫中心,但在12月12日被發現倒斃家中。驗屍報告揭她死於新冠肺炎,推斷在11日離世。

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認為,根據死者呂淑嫻的記錄,呂當時的情況並不屬須優先處理個案。(凌子淇攝)

護士會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醫生歐家榮今出庭作供,指根據2020年12月的防疫措施,每當傳染病處收到呈報確診個案,護士便會透過電話展開流行病學調查,以及密切接觸者緊密追蹤。護士如能識別密切接觸者,便會再親自聯絡他們,索取個人資料、與確診者接觸歷史、有否長期病患、有否出現新冠病徵等。若有長者未能了解情況,護士則可透過其家人或照顧者取得上述資訊,以及提供健康檢疫。

未有病徵者會提供緊急支援資料

歐續指,如果護士進行調查時,密切接觸者已有新冠病徵,則會被視為懷疑個案,直接安排送院;若未有任何病徵,護士便會提供傳染病處護士電話和當值醫生傳呼號碼,如遇緊急狀況便應致電999熱線。護士完成通話後,需填寫訪問表格及牌板交予衛生主任(即醫生)簽發檢疫令。檢疫中心專責小組人員收取相關文件後,便會安排送往檢疫中心,事前亦會再次聯絡密切接觸者確認。如聯絡不上,專責小組則會通知傳染病處跟進,如有需要傳染病處會聯絡警方。

慢性病但能自理者會盡快處理

有關電話訪問詳細程度,歐稱護士首要識別密切接觸者有否新冠病徵,其次是他有否自理能力,包括:有否長期病患導致他不適宜入住檢疫中心。歐舉例指,倘若腎病患者需要定期洗腎、糖尿病患者無法自行打針,便要安排送院。不過,如果密切接觸者患慢性病,但具備自理能力,署方會一併盡快處理。

呂未有病徵不屬優先處理個案

歐另指,假如密切接觸者涉及群組或爆發的情況,社區出現傳播鏈,衛生主任指呂當時情況不屬優先處理就會特別標註需要優先處理,不屬上述類別的一般個案則不分優次。他相信當時護士孔鳳媚判斷呂慢性病情況穩定,能夠自理,不認為呂當時應要優先處理,因最重要的是識別密切接觸者有否病徵。如果完全沒有病徵,亦有自理能力,則「唔會再分優次,唔會覺得有啲人要遲啲入,有啲人要早啲入。」歐補充,呂於12月10日已有流鼻水,即代表有病徵,此時便應按照孔早前與趙通話時所述,聯絡傳染病處。

其他證人的主要供詞。(詳看下圖)

檢疫中心一直有考慮調配人手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問及,呂在12月九日獲發檢疫令,但因該段時間出現許多撤離行動,衍生人手短缺的問題,最終呂延至13日才獲專責小組聯絡,事後處方有否檢討?歐表示,確診個案自11月中旬起上升速度急速,由10數宗漲至12月逾百宗,故檢疫中心小組中心一直有要求增派人手。

有陪審員關注,是否因為發生今次事件,部門才「下定決心」一次性加派人手?歐稱無法解答這個問題,強調部門一直有增派人手,惟11月下旬出現歌舞群組,確診數字大增,相信部門掌握最新疫情狀況,有積極考慮調配額外人手。

同期須處理大廈撤離及檢疫酒店事宜

檢疫中心專責小組主管、高級行動經理陳國基稱,2020年11月初,傳染病處每天發出的檢疫令約得25張,但至月尾已增至逾400張,小組雖陸續獲增派人手,但同時需處理早前積累工作,及數宗大廈的撤離行動,並要開設新檢疫酒店,故同事仍需加班工作。

陳補充,小組原有24人工作,11月下旬每週約有120次輪班,每天能夠處理200張檢疫令,其後部門先後3次加派人手後,截至12月中已上升至178次輪班,但他指:「唔會今日要求(加派人手),聽日就嚟到。」

案件編號:CCDI-367/2021(D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