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新人被拖婚攝相八個月 合約太簡陋惹禍
一輯婚照為新人帶來美好回憶,但如婚攝公司交貨「無期」,回憶恐怕只能在腦海裡尋覓。有讀者向《香港01》投訴,一家婚攝公司原本答應一個月交貨,但最終竟拖延長達八個月才交付相片。投訴人曾拿著合約到婚攝公司理論,赫然發現合約僅設套餐內容,無提及退款或交貨日期等。涉事婚攝公司負責人回應指,一般會口頭承諾約3至4個月交付作品,惟旺季檔期會「遲咗少少」。有律師表示,即使合約未列明交付日期,但消費者對收貨日期會有合理期望,若商戶拖延半年或以上未能交貨,消費者可以拒收並控告對方違約。
婚攝公司近年如雨後春筍越開越多,不少新人為留下美好回憶,記錄自己最美一刻,都會選擇婚攝公司留倩影,並購買「套餐」包括婚前攝影及婚禮當日的拍攝工作。不過,近年與婚攝相關的投訴,亦越來越多。《香港01》近日先後收到幾對新人投訴,指同一間婚攝公司延遲交付照片、服務態度惡劣及照片質素差。
其中,Mary(化名)前年經朋友介紹,以逾2萬元到一家位於荔枝角的婚攝公司,購買婚前及婚禮攝影套餐。Mary稱,前年年初付款時該公司「服務周到」,至3月進行婚前攝影期間,攝影師卻突然態度大變,「之前話可以提供道具,好似單車、氫氣球,我哋都話會帶啲道具,但到影相時佢又推搪遲啲先用,全程黑面,我都懷疑係咪有嘢得罪佢。」
新娘換禮服 攝影師衝入房追尾數
影相時受氣,想不到收相過程更痛苦。Mary續指,攝影師初時稱一個月後便可拿相片,但照片卻一直杳然。向對方追討時,該婚攝公司多次聲稱已將照片傳至其電郵,結果拖至同年12月、婚禮前夕才收到相冊等。最令人氣憤的是,該攝影師及其團隊共四人在婚宴上額外叫滿成枱食物,最後埋單數千元:「最離譜係我準備換禮服時,佢突然衝入新娘房追尾數。」
突然玩失蹤 準新人失算預另尋婚攝
另一名投訴人Joey(化名)去年3月在Facebook被同一家婚攝公司的廣告吸引,早前預訂去年12月的結婚正日拍攝,惟攝影師當時稱要搬寫字樓,無法即日影印合約,表示其後補發電郵。
事隔一個月Joey仍未收到合約,於是主動聯絡該攝影師,對方以工作忙為由稱稍後會電郵合約。及後Joey以電話、Facebook、WhatsApp再聯絡對方均不獲回應,拖延至10月對方才稱早已電郵回覆,但因有事要取消攝影,更指手機多交由助手看管,不知道助手無覆電郵。Joey無奈要短短在一個半月內再另找婚攝公司。
負責人:年尾旺季交貨慢 合約自己草擬
記者多次致電涉事婚攝公司了解事件,惟自稱負責人Van聽到記者查問後,立即掛線。其後記者去到位於荔枝角的攝影室,負責人Van才承認,年尾旺季檔期交貨會「有少少慢」,並否認曾「拖相」八個月,「一般同客人口頭講3至4個月(就能交付),我全部係on schedule(按期),當然有啲客人會遲咗少少……但一定無可能1個月俾到Big Day(大婚日)嘅相,pre wedding就大概1個月至各半月就有。」他更強調有用電郵交付照片。
對於合約未有列明交付日期,Van解釋合約是自己草擬,「一人公司乜都係自己整,諗住有大家簽名、攝影內容就得。以後我都可以寫返清楚。」而被指在婚宴場地額外「叫成枱食物」,Van苦笑指「傳咗好耐啦」,他解釋膳食均是酒樓事前給新人確認,4人團隊平均「叫餐」約百元,「絕對無嗌幾千蚊嘢食,如果我真係咁,都冇可能係哩行做咁耐啦。」他又哽咽指,網上攻擊存在已久,但從未親自回應,「我只想影相,(回應網上批評)好煩,好大精神壓力。」
合約需有完整「四角」 律師指客人拒收可反告違約
律師黃國桐看過記者提供的該公司合約後指,合約未有完整「四角」(four corners),「即係買咩嘢,幾多錢,幾時俾錢、幾時交貨,少咗一個角都唔應該簽。」他續指,合約應列明交付期限,或有口頭承諾,「就算無講明幾多日交貨,但大家都會有個合理期望,一般2至3周,無可能拖到半年或以上都交唔到,係接受唔到。」他建議新人若再碰到商戶蓄意拖延交付,可先向對方「劃死線」要求限期內交付,否則「拒收」以控告對方違約,「照片係佢度,影完佢又唔做、唔俾貨,太過分就唔收貨,咁佢就係違約,哩種辦法係對消費者最好保障,否則遲收完相再追討,係好難計算實際損失。」
消委會去年接獲64宗婚紗攝影投訴,主要不滿服務質素、銷售手法及延遲交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