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助理發煽動襲警帖文囚半年 官指社交媒體增假消息及仇恨風險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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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七一銅鑼灣崇光百貨外發生刺警案,警方後來把事件定性為「孤狼式恐襲」。翌日一名入境事務處高級助理員在連登討論區發文籲:「7月1日以後定為斬黑警日」、「齊斬黑警人人有責」等。他今(3日)於區域法院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被告言論較為概括,沒有具體計劃,被告因此案失去穩定工作,又要與幼女分開,認為他已受了慘痛教訓,判監6個月。李官又稱,社交媒體增加了散播假新聞和仇恨言論的風險,亦會局限多元訊息的接收,進一步把不同立場的人撕裂,希望社交媒體使用者「三思而後貼文」。

被告趙浩楠(35歲),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即於2021年7月2日,意圖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該些警務人員。

被告趙浩楠在區域法院承認煽域罪,判囚6個月。

發帖後再留6訊息訊推文

案情指,2021年7月1日晚,男子梁健輝在銅鑼灣刺傷警員後自殺,政府隨後發聲明將事件列作「恐怖襲擊」。翌日,被告在連登討論區以個人帳戶「叻啦叻啦」新增題為「7月1以後定為斬黑警日」的討論帖文,並留言指:「一齊和你斬」。他為使帖文增加曝光,留下了6則訊息「推」文,大部份均為表情符號。帖文另有其他用戶留言指:「政府都諗咗好耐隻黑警死唔死好」,被告回應:「所以點都醫到佢7月2先死」,又表示:「齊斬黑警人人有責」。上述帖文共有4個回覆、34個「正評」及4個「負評」。

被捕稱一時貪玩

此外,被告於該帳戶張貼大量政治議題發文,支持自2019年6月發生的暴動及其他非法活動,以及仇視警方和政府。他數天後被捕,並稱:一時貪玩先係連登發呢啲貼文。該帖文其後被連登刪除。

因本案賠上事業及家庭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一名2歲女兒,被捕後現時停薪留職,他因本案賠上穩定事業及美滿家庭,也將錯過與女兒相處的時間。本案只涉單一留言,沒有具體計劃,亦看不到有後續相類事件發生,被告受事件影響,一時衝動才會犯案。

控方呈上7個煽惑案例以助法庭量刑,惟當李官質疑控方無法區別該些案例嚴重性,以及如何與本案案情相比,直言:「你好似冇睇過啲案例」。控方稱不便比較案例及本案情節,李官隨即指:「你哋(意指律政司)覆核上訴唔係咁㗎喎,好積極㗎喎。」控方最終沒作進一步陳詞。

帖文內容概括且無具體計劃

李官判刑指,被告並非名人,其帖文引來的回應不足 50人;被告發帖後再下6訊息,提升激進程度,但接受被告受襲警事件影響,內容無具體計劃,言論較為概括,亦無引發後續事件,故認為本案罪責程度屬低。被告一直奉公守法,被捕後已失去這份工作,認罪亦顯示悔意,認為他已受了慘痛教訓,相信其重犯機會不高,判囚6個月。

社交媒體增散假新聞和仇恨言論風險

李官又稱,在科技發達的時代,社交媒體提供了資訊的方便,也增加了散播假新聞和仇恨言論的風險,社交媒體的設計也往往出現無限推送某一種喜好的訊息,局限了多元訊息的接收,進一步把不同立場的人撕裂,帖文者也會「留下足迹」。雖然大部份人是理性行事,仍難免有激進人士會透過社交媒體進行或煽惑行為,籲使用社交媒體的人「三思而後貼文」。

案件編號:DCCC 16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