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發布欖球賽播錯國歌帖文及針對警員起底 49歲男被暫控三項罪名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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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9歲「私影」攝影師本年8月至11月期間,在其個人社交平台帳戶發布多篇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當中包括有關在國際欖球賽事中播錯國歌及寫錯國歌名事件的帖文,而且無視「反起底」條例,借早前西灣河搶槍案罪犯被判刑一事,再次發佈針對在該案開槍的警員及其家屬的起底帖文,昨日(12日)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13日)暫控被捕男子兩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該當時人資料」罪及一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案件將於明日(14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干犯「未獲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該當時人資料」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而干犯「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則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消息稱,被捕人是一名「私影」攝影師,沉迷拍攝色情及不雅照片,經常招攬年輕少女任模特兒,並將大尺度照片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