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餵野生動物|12.31起全港列禁餵區 政府研向違規者發定額罰款

撰文: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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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去年推出「殺豬令」,宣布將定期捕捉及人道毀滅於市區出沒的野豬,做法引起社會爭議。漁護署今日(30日)公布,禁止餵飼野生動物修訂公告將於明日(31日)起生效,擴展指明的禁餵區至全香港,加強遏止野生動物,特別是野豬的餵飼活動。

當局指根據條例,任何人士如在禁餵區非法餵飼野生動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為進一步提高阻嚇性,漁護署亦將修訂條例,提高非法餵飼野生動物的刑罰及引入定額罰款,加強遏止野豬餵飼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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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表示,近年野豬滋擾主要由人為餵飼活動引起。要有效管控野豬滋擾,政府須遏止野豬餵飼活動,從而減低吸引野豬於市區或民居附近出沒的誘因。故此,該署強調有需要將禁餵區擴展至覆蓋全香港,以加強規管餵飼野生動物,特別是餵飼野豬的行為。

另外,現時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地點主要為金山、獅子山及城門郊野公園、大帽山郊野公園等地區。不過由明日起,禁餵區將擴至全港。

現時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地點為金山、獅子山及城門郊野公園、大帽山郊野公園的部分地區、大埔滘自然護理區、鄰近大埔道的郝德傑道地區,以及大埔道琵琶山段。(漁護署網頁圖片)

擴大禁餵區首兩星期漁護署人員先作口頭警告

禁餵區擴展後首兩星期(即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3日),漁護署人員會先對非法餵飼野生動物的市民作口頭警告,如有關市民仍然繼續違規行為,該署人員會採取執法行動。而2023年1月14日起,漁護署人員一旦發現市民於香港任何地方非法餵飼野生動物,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前,不會再作警告。

當局又指,為確保市民了解禁餵區擴展後的新範圍以及相關罰則,漁護署會於明日起安排於不同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車站展示廣告,並於野生動物餵飼黑點進行宣傳活動。當局強調,擴展禁餵區可減少野豬對人為餵飼的依賴,從而避免野豬在民居或公眾地方出沒並造成滋擾。

由於近年野豬滋擾主要由人為餵飼活動引起,漁護署正研究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以擴大野生動物禁餵區範圍及提高罰則。(資料圖片 / 李澤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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