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港府擬修例野生動物禁餵區擴全港 違者最高罰10萬監禁一年
漁護署去年推出「殺豬令」,宣布將定期捕捉及人道毀滅於市區出沒的野豬,做法引起社會爭議。漁護署最新提交立法會文件指出,野豬餵飼活動是近年野豬滋擾問題主要成因,為提升公眾意識及增加阻嚇力,認為有必要修訂條例加強打擊餵飼。漁護署倡修例,將現時禁餵區範圍覆蓋全香港。
漁護署又提出,現時條例訂明,於禁餵區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最高罰款為一萬元。當局將大幅提高罰則,針對性質及程度嚴重的違例餵飼野生動物行為,例如屢次違法者,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增加阻嚇性。
▼漁護署首出動 深灣道7野豬被麻醉後人道毀滅▼
漁護署於提交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的文件中指,現時根據相關條例,任何人在指明的禁餵區餵飼野生動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萬元。不過漁護署表示,現時禁餵區的劃界主要針對野生猴子,因此很多位於市區的野豬餵飼黑點,並不包括在現時禁餵區的範圍內。
漁護署認為,有必要修訂條例以加強打擊餵飼,當局提出擴展現時條例下「禁餵區」範圍,擴至覆蓋全香港。漁護署解釋,曾考慮將禁餵區只擴展至香港島、九龍及新界的指定餵飼黑點,但考慮到餵飼者可能轉移活動地點和執法困難,認為應將禁餵區擴展至全港,並集中資源在受野豬滋擾最嚴重的地點及鄰近範圍進行執法工作。
倡違例餵飼野生動物定額罰款5,000元 屢犯可判囚
另外,漁護署又建議提高罰款金額。當局解釋,現時條例訂明,於禁餵區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最高罰則是罰款一萬元,而漁護署將修訂相關罰則,針對性質及程度嚴重的違例餵飼野生動物行為,如違例者屢次違法,提高現時的最高罰則至10萬元及監禁一年。漁護署又指,會在適當的情況,考慮就過輕的刑罰向法庭提出覆核。
漁護署又稱,會引入在禁餵區內違例餵飼野生動物的定額罰款,建議金額為5,000元,高於現時與弄污公眾地方有關的定額罰款金額。漁護署解釋,引入定額罰款可劃一和迅速地處理一些較為直接的違例餵飼野生動物個案,即時向違例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以簡化檢控程序,有助打擊違例餵飼活動。
去年11月至今年6月共人道處理110多隻野豬
「殺豬令」方面,漁護署自去年11月中至今年6月期間,已進行超過50次行動,共人道處理110多頭在市區及民居附近造成滋擾或對公眾構成潛 在危險的野豬。當局強調,今年6月中的最新監察記錄顯示,行動後在市區中曾出現大量野豬的11個主要黑點中,四個野豬數目已減少至五頭或以下,另外五個野豬數目亦已減少至十頭或以下。
今年2月至5月錄得237宗野豬滋擾報告 按年跌4成
同時,野豬出沒或滋擾的報告數目方面亦由去年11月錄得200多宗,逐步回落至今年2月至5月合計錄得的為237宗,相較去年同期的396宗為少。傷人數字方面,今年頭六個月發生19宗野豬傷人個案,當中有16宗集中發生在東區柏架山道。針對該黑點,漁護署指在1月至4月期間於該處進行五次野豬捕捉行動,合共捕獲及人道處理共八隻野豬,此後再未有收到該處野豬傷人個案的報告。
▼去年11月26日,北角有野豬困欄重傷▼
漁護署︰持續進行野豬捕捉及人道處理行動
漁護署強調,「相比對野豬進行絕育或避孕,捕捉及人道處理野豬能夠更迅速和有效地控制滋擾地點的野豬數目,從源頭徹底解決野豬帶來滋擾和潛在安全威脅的問題。」漁護署表示,會持續進行野豬捕捉及人道處理行動。
野豬關注組︰當局應雙管齊下撤回「殺豬令」
香港野豬關注組幹事黃豪賢表示,不反對漁護署修例,但強調當局應雙管齊下,立即撤回「殺豬令」,以及重推絕育計劃。他解釋,在「殺豬令」推行後,不少市民見野豬被殺而同情野豬,故繼續餵飼,故應先停止捕殺野豬。
黃又指,絕少見漁護署巡查野豬熱點,認為當局應先增加資源:「將殺豬人手調去做巡查,隻豬無做錯,犯法嘅係市民,無可能要犧牲野豬。」